彭昕
- 作品数:18 被引量:96H指数:7
- 供职机构:四川外国语大学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 现代奥运会举办理念的历史变迁及其社会学成因研究
- 2010年
- 依据顾拜旦的奥林匹克思想,按照现行《奥林匹克宪章》,根据各奥运会主办国的举办理念,可以看出"和谐理念、和平理念、公平理念、人文理念"构成了现代奥运会的理念体系。受各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不仅各个理念的内涵得到丰富和发展,而且该理念体系结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使现代奥运会能适应和主导时代发展的潮流。
- 彭昕周小敏
- 关键词:体育哲学奥运会嬗变
- 我国体育行业协会及其自治权的经济法分析被引量:17
- 2005年
- 对我国体育行业协会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背景进行探讨,对其法律性质、分类及自治权进行研究,明确我国体育行业协会的法律渊源;运用经济法理论重点对体育行业协会自治权进行分析,行业协会具备发起成立权、规章制定权、监督管理权、惩治处罚权、争端解决权、诉讼权等,这些权限使行业协会自治得到进一步规范。
- 彭昕
- 关键词:体育行业协会自治权经济法
- 对我国优秀女子100m栏运动员运动成绩的全运会年特征及其训练学成因的研究被引量:1
- 2005年
-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个别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对我国优秀女子100m栏运动员运动成绩的全运会年特征及其训练学成因进行研究,分析我国优秀女子100m栏运动员运动成绩的表现规律,并与美国优秀运动员相比较,找出二者存在的差异,并对差异原因进行训练学方面的探讨,对我国在该项目的理论研究和训练实践上均具有指导意义。
- 彭昕
- 体育行业自律困境的立法学释疑被引量:8
- 2011年
- 自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以来,体育行业自律实质上是作为体育社会团体法人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内部自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属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理当依据自定《章程》实行行业协会自律,但该种治理模式在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切实体现。由于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现行职能具备多重性:集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团体法人自律、企业经营活动于一体,因此其法律身份及其与其他市场主体的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通过从立法学层面考察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形成机制与路径、内部组织构成及其与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的关系,阐明了现实中体育行业自律还存在立法缺陷及执法与守法困惑,以致体育行业并未取得实质性自律。对以上所述困境作出诠释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 彭昕
- 关键词:体育立法行业自律
- 体育自治原则的法理解读被引量:15
- 2010年
- 体育自治的实质是一种行业协会自治。目前体育自治原则在有关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依循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形成路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与国家体育总局的关系,从应然角度揭示其社会地位与法律地位,并以此为出发点,阐释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在适用体育自治原则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因为未能从自治权的不同来源上分清自治权的不同法律性质,进而导致在处理自治事务时模糊了各种不同的体育法律关系;并将不同法律性质的自治权均按纯正自治权适用,将不同体育法律关系都看作体育规则与业务管理关系,因而导致内部自治权失去外部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监督。基于以上诠释,就体育自治的各种不足分别提出改进意见和相关的立法建议。
- 彭昕
- 关键词:自治权行业协会
- 对体育自治章程及其瑕疵的法理管窥被引量:6
- 2011年
- 章程是体育社会团体法人开展各种内部自治管理活动的依据,它不仅维系社团内部组织结构的稳定,而且使社团内部管理行为规范有序。现行体育社团自治章程主要根据《民法通则》(1986)、《体育法》(1995)、《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反兴奋剂条例》(2004)及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章程的有关精神制订。从其内容性质上看,直接源于法律及行政委托的强制性条款较多,反映会员与内部成员协议性规范较少。在对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这类人合组织体及其章程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发现以下不足:1)在其会员资格的确认及会员代表大会的构建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即仅将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认定为注册管理对象而不享有会员资格;2)业内争端解决途径完全依赖协会内部机制,排斥外部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3)监督机制不健全致使社团内部管理权力失却羁绊。上述三点不足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团章程的规定过于粗糙而存在异议,因此急需立法改进。
- 彭昕周小敏罗雅莉
- 关键词:章程会员资格救济机制
- 我国体育自治建构的法理诠释被引量:6
- 2013年
- 体育自治的实质是作为体育社会团体法人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内部自治。体育自治始源于中世纪西欧城市和行会的自治形式,在此基础上发展成符合现代体育行业内部管理本质要求的一种组织原则。目前,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在法律上已被界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使体育自治在自治主体上获得了法律保证。此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治理职能具备多重性——集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团体法人自律、企业经营活动于一身,其自治权根源于改制前之体育行政权,但已与后者划清界限。再者,全国单项体育协会拥有独立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用尽内部救济原则"保证了体育自治在一定限度内的充分实现,国家司法权不轻易干涉体育行业内部纠纷处置权。因此,全国单项体育协会从立法、行政和司法上为其自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能够保证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各项目的健康发展。
- 彭昕
- 关键词:自治权
- 对重庆市大学生体育需求满意度的调查研究被引量:2
- 2015年
- 采用文献资料法界定了体育需求、体育资源与服务的内涵及其二者之间的矛盾关系;运用问卷调查法对重庆市12所高校大学生体育需求满意程度进行调查与分析.结果发现:重庆市各高校组织开展的各种体育课余竞赛和体育课程项目设置、师资选择、项目设置内容等工作能够较好满足学生需求;然而现有体育资源与服务在其他两个方面并不能满足学生体育需求:首先,在教学场地需求和课余锻炼场地与器材需求方面满意度最低;其次,在现场体育欣赏需求和体育信息与咨询需求方面满意度较低.
- 彭昕许卫平
- 关键词:体育需求体育资源体育服务满意度
- “黑哨”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其规治被引量:1
- 2012年
- "黑哨"行为是指裁判员在体育比赛执法过程中故意不遵行竞赛规则、规程和裁判法、违背体育精神和执业道德,违反体育法律法规条例章程的规定而作出不公正判罚的行为。导致"黑哨"行为的原因多样,但其与受贿不存在必然联系,与"受贿"行为存在本质区别。"黑哨"行为是一种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比赛各直接利益相关方均产生消极影响和不利后果;破坏了国家公平公正的裁判员制度;损害了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依据其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的不同程度,"黑哨"行为应当受到行业内部纪律处罚或体育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 周小敏彭昕
-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处罚
- 体育选项课对大学生体育意识培养的调查研究被引量:2
- 2010年
-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对重庆市普通高校实行的体育选项课课程设置模式对大学生的体育意识培养相关性进行了详尽的调查研究,发现体育选项课对大学生课外体育参与、体育认知和锻炼习惯培养意义不明显,但与其体育技能培养、体育态度、体育意志等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
- 彭昕
- 关键词:选项课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