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向前
- 作品数:58 被引量:304H指数:9
- 供职机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医药卫生文化科学更多>>
- “法律+科技”复合型高端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思考被引量:15
- 2019年
- 论述了"法律+科技"复合型人才供给的紧迫性,借鉴域外一流大学的经验,介绍了北京理工大学培养"法律+科技"复合型高端人才的做法,同时提出了完善"法律+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思路,认为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科技"复合型高端人才培养,就需实现从"科技+法律"向"法律+科技"的转变,整合社会资源,系统地构建跨学科人才培养体系。
- 龚向前李寿平
-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
- 可持续能源法规的经济学分析被引量:2
- 2008年
- 能源开发利用的负外部性往往没有在自由市场中得到体现,应通过能源法律和规制来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通常,与"命令-控制"型的能源规制手段相比,"成本-收益"型被认为更具市场效率,并有利于促进技术变革。要有效率地实现可持续能源法目标,应尽量采用"成本-收益"型措施。但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并不足以实现可持续能源的目标,因为它无法充分实现公平等基本的法律价值。能源规制在借助经济理性的同时,需发挥"命令-控制"型法律的强制作用。
- 龚向前
- 关键词:可持续能源成本-收益
- 欧美SPS风险规制之合法性审查与WTO的回应
- 与国内要求卫生与环境风险规制基于"科学"和"理性"相对应,SPS协定要求成员卫生与环境规制措施应"依据科学理论"并"基于风险评估"。问题在于,在面临关于风险可接受性与科学不确定性的争议时,法院是否应顺从规制机构判断,或基...
- 龚向前
- 文献传递
- WTO食品安全争端解决的“全球行政法”思路
- "全球行政法"的思路渗透到WTO食品安全争端解决实践之中。不仅争端解决机制日益重视程序性方法、双边协商和非政府渠道;SPS委员会更作为"全球行政法的引擎"提供了解决食品安全争端的专家治理路径。但实践表明,"全球行政法"思...
- 龚向前
- 关键词:WTO食品安全争端解决
- 文献传递
-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和平崛起”被引量:3
- 2004年
- 中国“和平崛起”意味着中国将通过争取世界和平来增强综合国力从而扩大在国际上的影响,是以一个参与者、建设者的态度来对待国际关系,因此,更好地运用国际法,争取一个长期和平的国际环境,显得十分关键。一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中国门户之后的19世纪中叶,国际法才正式介绍到中国。清政府曾在有限的范围内适用国际法,但这并未给中国带来世界法律秩序,相反却是一系列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一方面利用国际法维护自己的主权权益,推动了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法的革新与发展,如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提出。与此同时,现代国际法各项原则、规范和制度逐步摒弃了旧的不合理因素,因而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广泛地适用和认可。当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时,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
- 龚向前
- 关键词: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际法
- 国际法“碎片化”与“问题联接”——基于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协同治理的分析被引量:2
- 2013年
-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虽存在着高度关联性,国际法"碎片化"却使得这两个领域呈现出分而治之的状态。基于国际人道法、人权法等可在一定程度上整合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问题,但将灾害风险减少纳入到气候变化适应国际法乃是"问题联接"的关键。国际社会应制订《气候变化适应议定书》,确立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团结的原则与理念,建立国际资金、预警、技术与组织上的联接机制,从而促进国际法上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的协同治理。
- 龚向前侯阳
- 关键词: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国际法
- 论《国际卫生条例》在中国的适用被引量:10
- 2006年
- 为控制传染病而行使国境卫生检疫主权时必须遵循《国际卫生条例》。《国际卫生条例》在我国的适用采取的是混合模式,即融合了“纳入”与“转化”和其他方法。依据修订后的《国际卫生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需要进行全面的变革。此外,我们必须解决国境卫生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 龚向前
- 关键词:《国际卫生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
- 国际食品标准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
- 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是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软法"之治的产物,虽无拘束力,但具有法律影响力;WTO协定赋予联合国系统下的国际标准以法律地位,表明国际法并非只是碎片化,更多的是分工与协调;WTO各成员国制订有拘束力的食...
- 龚向前
- 关键词:食品安全CAC标准WTO
- 文献传递
- 论国际法上的自卫被引量:9
- 2004年
- 自卫在国际法上是使用武力的合法性依据之一,但自卫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必要性、相称性和安理会主导三项原则。因此,人权事件并不构成集体自卫的合法授权,预先性自卫也不为现行国际法所确认;只有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主导下才能合法有效地对恐怖主义行使自卫权。
- 龚向前
- 关键词:预先性自卫恐怖主义安理会自卫权
- 可再生能源优先权的法律构造——基于“弃风限光”现象的分析被引量:9
- 2017年
- 近期各地"弃风限光"的现象,虽有悖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的原则,但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存在一定合法性依据。除从技术上应对外,我国应以优先并网权为核心明确可再生能源优先权的法律地位,将其构造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相关行政主体的请求权,并使之成为一项可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同时,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及电网企业与相关行政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任意的"弃风限光"行为。我国应进一步将优先规划等内容纳入可再生能源优先权的范围,并探讨建立优先权转让的法律框架。
- 龚向前
-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优先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