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根
- 作品数:114 被引量:189H指数:8
- 供职机构: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历史地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文化科学更多>>
- 中国民间商业信用的演变被引量:1
- 2014年
- 中国古代信用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私人信用,包括高利贷信用与商业信用;二是公共信用,即政府向百姓主要是富商借贷;三是公司信用,近似地说就是商人、手工业者等的合伙经营。在古代资金市场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的筹措主要是以这三种形式进行的。与西方各国相比,中国古代信用尽管未能孕育出近代的国债制度、近代股份公司制度及相应的股票交易制度、市场等,但也达到相当高的发展水平,也不乏近代因素的萌芽。这是中西方资金市场发育程度、也可能是类型化差异之一。
- 刘秋根
- 关键词:合伙经营公司信用市场发育程度消费信用偿还期限
- 嘉道时期北京账局的工商业借贷研究被引量:2
- 2020年
- 账局是清代北京金融市场上的重要金融机构之一,账局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对工商业放款。清代中期以来,从活跃在北京的玉盛号、玉盛吉、永锡号等三家账局账折中所记载的情况看,该时期北京账局对工商业放款方式灵活多样,其基本原则是利随本到,借贷期限以一年为止。从借贷时间分布上看,正月的借贷数量最少,最为疲滞,其他月份交易均较为频繁,八、九、十月的交易最盛。账折关于工商业放款利率的记载有两种,一是在利息行市基础上的放款,九七扣付利息,即按应付利息的97%扣付。二是借贷月利固定在1分2厘左右,实利不扣。而利息行市一般在4厘、5厘、6厘之间,个别时间上涨至7厘、8厘,最高不过1分。嘉道时期的北京金融市场上,账局已经起到借贷中心的作用。
- 陈添翼刘秋根
- 关键词:嘉道时期
- 中国封建社会农业金融发展阶段初探被引量:8
- 2007年
- 中国古代农业金融史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自战国、秦汉到唐代中叶为第一阶段;自唐代中叶经宋、元到明代中叶为第二阶段;自明代中叶至鸦片战争前为第三阶段。封建国家、地主阶级、商人阶级分别在这三个阶段起主体作用。而中国古代农业金融史的研究,是当前农业金融建设、发展农业经济的一个重大课题。
- 刘秋根
- 关键词:封建社会农业金融
- 从黑城文书看元代官营酒业的变化被引量:3
- 2007年
- 本文通过对黑水城出土汉文文书中出现的一件有关元代亦集乃路官府管理酿酒业的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元代官府造酒生产中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逐渐发生了变化;并初步揭示了元代亦集乃路官府自用非商品酒生产由官府集中生产转变为官府管理下的分散酿造,体现了封建官府变相多样的求利手段以及国家宏观、有效控制酿酒业能力的不断完善。
- 刘秋根杨小敏
- 关键词:元代亦集乃路
- 中国传统金融机构性质及其转化的几个问题
- 2023年
- 清代中叶以后,中国传统金融机构开始向近代银行业转化,对此,我们必须区分货币经营机构向银行的进化与高利贷资本向近代借贷资本的转化两大历史进程。除了货币保管、簿记经常性的付款和计算、寄送差额或作为购买手段的货币、贵金属贸易等四种功能外,借贷也是货币经营资本的中介功能。在“中国早期银行业”形成过程中存款业务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清代中期以来,因为新的信用机制的培育,“中国早期银行业”已经不是一个地域性、机构性的偶发的存在,而是一个行业性、全国性的现象了。江南钱铺钱庄、宁波钱庄、归化宝丰社只是其中三个代表性的实例而已。
- 刘秋根
- 关键词:银行业信用存款
- 论中国古代商业、高利贷资本组织方式中的“合资”与“合伙”被引量:5
- 1994年
- 论中国古代商业、高利贷资本组织方式中的“合资”与“合伙”刘秋根中国古代商业(包括手工业)高利贷资本组织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独资、二是(资、三是合伙、四是合股.其中独资是指运用自己资本进行经营,其资本与自己的家财区另并不明显。这种形式很容易理解,是...
- 刘秋根
- 关键词:高利贷资本
- 清代前期钱铺银号的放款研究被引量:5
- 2013年
- 清代前期钱铺银号已经比较普遍地开展了存、放款业务,从放款角度看,既有对城乡居民的生活性放款,更有对工商业企业的经营性放款,后者不但供应比较充足,而且形成了适应工商业运行周期的稳定的资金链关系,这对清代工商业发展无疑是有利的。
- 刘秋根李潇
- 关键词:银号借贷资本放款
- 内网全面禁用U盘的问题及对策
- 2010年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USB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在内联网计算机上全面禁止U盘的使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现提出相应的对策。
- 刘秋根
- 关键词:U盘禁用内网移动存储介质USB内联网
- 传统借贷利率的高与低被引量:1
- 2015年
- 高利率普遍存在
中国传统借贷利率给人的印象是非常高的,不论在文人士大夫的私人记载中.还是在官方史书中.均是如此,以致有些前辈学者甚至认为,古代借贷的一般利率是“倍称”之息,即年利达到原本钱的一倍以上(100%)。从国家法律及政策所规定的利率来看,在隋唐时代是五分至六分,即年利达到50%~60%,至宋代大约是四分至五分,金元至明清时国家正式法典的规定皆为三分,民国年间曾有二分之规定。
- 刘秋根
- 关键词:借贷利率国家法律文人士大夫隋唐时代民国年间高利率
- 明代农村高利贷资本
- 1998年
- 本文第一部分论述了明代农村中各种生活性、消费性的借贷,如因赋役繁重、征敛不时而引起的借贷,因日常生活缺乏而引起的借贷等。第二部分首先探讨了小农再生产与高利贷资本的关系。
- 刘秋根
- 关键词: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