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芳
- 作品数:6 被引量:32H指数:2
- 供职机构: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北京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 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财产备案制度的框架设计
- 2012年
- 我国上市企业的治理结构尚不健全、规范运作水平亟待提高。作为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优秀代表的创业板企业,在从民营企业走向公众公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值得研究解决,而其中如何根据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的特点,建立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财产备案制度,从而防止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 王荣芳
- 关键词:控股股东备案制度创业板财产中小企业中小投资者
- 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之构建
- 2012年
- 19世纪20年代起源于美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又称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Fund,简称PE),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工具,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三大企业融资渠道。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初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和正向的贡献,
- 王荣芳
-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金融创新工具企业融资渠道公开发行股票
- 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之构建被引量:21
- 2012年
- 引言
19世纪20年代起源于美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又称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PE),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工具,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三大企业融资渠道。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初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和正向的贡献,
- 王荣芳
-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金融创新工具企业融资渠道公开发行股票
- 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界定标准被引量:9
- 2014年
- 当前,融资难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而进入我国才20多年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被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金融创新工具。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缺乏界定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明确法律依据,实践中,民间私募股权融资者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明确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限,保障民间私募股权融资的合法空间,平衡民间融资便利与金融垄断保护,对于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王荣芳
-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发行非法集资民间融资
- 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财产备案制度的框架设计
- 2012年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甚至掏空上市公司、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对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疑虑更多。因此,建议建立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财产备案制度,从而防止其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 王荣芳
- 关键词:创业板控股股东中小投资者可行性
- 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法律风险控制研究被引量:2
- 2012年
-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长期以来却普遍面临融资困境,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而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其难以满足金融机构对贷款的风险控制要求。本文从我国现行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立法与实践现状入手,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法律风险的成因,从企业信用增级、拓展融资渠道、完善担保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动态信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防范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风险的具体建议。
- 王荣芳
- 关键词: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