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翠玉
- 作品数:26 被引量:72H指数:5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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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当前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意义与对策被引量:1
- 2010年
- 近年来,由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的加速,普遍较低的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可以说,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成败事关中国未来发展大局。但目前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本文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对国内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着重剖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进而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 陈翠玉
- 关键词:农民工
-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变迁
- 2015年
- 在中国古代语境下,法律形式表述为"法"的形式是较为妥当的。所谓法的形式是指国家法的外在表现,其指向的是"法"的具体的、形式的层面。而魏晋南北朝法的形式变迁表现在法的形式的外部变化和法的形式的内部发展两个方面,主要包括科的形成、以格代科、律令分野、律学的发展、法典体例结构的变化及引礼入律等内容。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发展,强化了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为封建正统法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也体现了法的形式与内容的内在契合性。
- 陈翠玉孙宗龙
-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
-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财产权建构
- 2017年
- 财产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正当性相联系,是现代思想家的贡献。追本溯源,最早探讨财产权建构哲学基础的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家。其内部的建构逻辑呈现出两条路径:一条是以格老秀斯、洛克为代表的“自然权利论”,另一条是以霍布斯、卢梭为代表的“主权权利论”。作为现代财产权的哲学奠基者,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影响了西方国家财产权建构的理论和实践,也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部分渗透到了我们国人的思想意识中。
- 陈翠玉
- 关键词:古典自然法学派格老秀斯主权权利财产权基本权利霍布斯
- 中西诚信传统比较及其对我国政务诚信建设的启示被引量:2
- 2019年
- 诚信是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准则之一。诚信概念结构的双重维度隐含了中西方两种不同的认知模式和发展道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更多地以一种伦理规范的形式存在,始终没有成为法律的固有原则。而在西方,自古罗马以来,诚信就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是作为基本原则贯穿于法律制度中。有鉴于转型时期政务失信行为多发的现实,今后应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为此,必须同时关注道德和法律两个维度,积极谋求中西政务诚信传统的互补与融合创新,将中国传统文化重伦理自律的"道德诚信"与西方社会重视制度他律的"法律诚信"结合起来。
- 陈翠玉
- 关键词:诚信政务道德
- 古代株连制度的思想争论及其解读
- 2017年
- 株连,指的是一人犯罪,牵连他人。一般说来,包括连坐与族刑。株连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实行。在这一过程中,间或有反对或要求缩小株连面的声音涌现,但株连制度少有变动。儒法两家就株连的存废问题展开了论战。在双方争论的背后,我们看到家族本位和重刑主义的文化的合谋是在我国古代很长时间里实行株连制度的主要原因。可以说,株连制度反映了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内核。因此,对古代株连进行考察分析,有助于深刻理解其历史文化意蕴强化对中华法系特征的认识。
- 陈翠玉
- 关键词:株连存废宗法伦理家族本位重刑主义
- 西南地区实施《土地改革法》研究
- 土地制度是社会的基本制度,土地制度的变革是整个社会变革的基础。综观中国历史长河中的每次巨变,农民们最强烈的愿望是获得土地及其收益。到了近代,很多社会团体及个人都提出过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和主张,但都以失败告终。历史的重任最...
- 陈翠玉
- 关键词:社会治理
- 文献传递
- 政府诚信立法论纲被引量:12
- 2018年
- 近些年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与此同时,政府诚信危机事件亦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个别情境下"有法治无诚信"的悖论性现象。一方面,这是法治政府建设本身不完善的结果;另一方面,也与个别地方政府盲目追求量化法治而严重忽视政府诚信建设有关。政府诚信是现代政府的生存基础及其良性运行的支点。法治政府内在包含着政府诚信的要求。由于涉及对公权力的规范和约束,道德教育的非强制性不足以遏制频发的政府失信行为,政府诚信立法势在必行。目前我国政府诚信立法十分薄弱。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基础性地位还远未确立和巩固,其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功效没有被很好地发挥。今后,应当加强诚信政府立法,特别是要利用出台行政程序法等历史机遇,推进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贯彻和适用,将诚信与法治有机结合,以诚信指引法治,以法治保障诚信,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
- 陈翠玉
- 关键词:政府诚信法治政府诚信原则行政
- 回顾与反思: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人民法庭——兼谈对当下司法建设的启示意义被引量:5
- 2010年
- 建国初期,迅速适应形势,建立稳定、有效的国家机器和政治经济制度是头等大事。国家面临着对原有社会秩序进行全面改造和重新构建的任务。在建国初期的各种运动中,人民法庭无疑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这种法庭与我们现代意义上理解的法庭有着极大的区别。最大的不同在于今天的法庭旨在解决纠纷以保持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而建国初期的法庭则更强调破旧立新,在改造旧社会,重建社会新秩序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意识形态改造和重建的任务,这要求社会成员的最广泛的参与。回顾与反思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人民法庭的历史,对于思考今天司法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 陈翠玉
- 关键词:建国初期人民法庭
- 论村民选举权的诉讼救济被引量:3
- 2007年
- 村民选举权作为村民自治最重要的组成内容,也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但在实践中,侵害村民选举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本文在分析了目前存在着的侵犯村民选举权的行为类型及危害的基础上,分析了现有的几种救济途径的优劣势,指出必须大力引入诉讼救济途径,并在对其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健全与完善的建议。
- 陈翠玉
- 关键词:村民选举权诉讼救济村民自治
- 古典自然法学派财产权建构的两条路径及其启示被引量:2
- 2017年
- 古典自然法学派是最早探讨财产权建构的法学流派。其内部的建构逻辑呈现出两条路径:一条是以格老秀斯、洛克为代表的"自然权利论",另一条是以霍布斯、卢梭为代表的"主权权利论"。它们是理解近代西方国家宪法财产权条款的两个有用的分析框架。我国现行宪法的财产权条款在总体上呈现出两条路径交汇的特点,这在一定意义上也造成了我国宪法的财产权条款与社会主义条款之间的张力。而调和的方式似乎是对两类条款的分别应用。未来我国在建构财产权时应继续沿着"主权权利论"的路径前进,从实定法的角度出发,为财产权构建一个更为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在对具体内容的规定方面,应当更多地借鉴"自然权利论"的理念,对公民私有财产予以更全面细致的保护。
- 陈翠玉
- 关键词:财产权古典自然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