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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放

作品数:8 被引量:34H指数:3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物权
  • 2篇合同
  • 1篇盗赃
  • 1篇盗赃物
  • 1篇动产
  • 1篇动产物权
  • 1篇遗失物
  • 1篇义务
  • 1篇赃物
  • 1篇占有脱离物
  • 1篇审查
  • 1篇审判
  • 1篇审判公开
  • 1篇受害人
  • 1篇受让人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公开
  • 1篇判决
  • 1篇赔偿
  • 1篇赔偿纠纷

机构

  • 7篇北京大学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作者

  • 7篇冀放
  • 1篇冀祥德

传媒

  • 2篇河北法学
  • 1篇求是学刊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政法论坛
  • 1篇河南社会科学
  • 1篇法律适用

年份

  • 2篇2017
  • 1篇2016
  • 4篇2014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给付不能之履行费用过高问题探析被引量:17
2016年
我国合同法第110条第2款后段将"债务标的履行费用过高"设置为给付不能的情形之一。然该条文寥寥数字,解释空间甚大,相关立法解释和理论研究也极少。履行费用过高,要求债务人履行给付所须支出的费用与债权人从给付中所得的利益严重不成比例,它与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要件应严格区分。履行费用过高是一种需要当事人主张的抗辩权,在法律效果上,应当参照一时履行不能之理论。
冀放
关键词:给付不能情事变更
“连环钢材买卖案”判决评析
2017年
本案三方当事人通过两份钢材买卖合同和一份委托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形成了以连环钢材购销为表象的企业间融资借贷法律关系。该案件交易结构设计巧妙,法律适用并不容易,具有较高的研究意义。尤其是案涉合同效力的分析涉及刚刚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的实务运用,更增加了本案评析的理论及实践价值。
冀放
关键词:民间借贷合同效力
司法公开的审查和限制——以法官和媒体在审判公开中的角色为视角被引量:3
2014年
审判公开是司法公开的核心内容,法院、法官与媒体在审判公开中扮演着主要角色,而对审判公开内容的审查和限制又是法院、法官与媒体关系的枢纽。文章选择以司法公开的审查和限制为研究视角,研判法院、法官与媒体在审判公开中的角色及其权利义务关系,剖析我国审判公开原则在实践运行中的问题及其原因,考察域外法上的可鉴规范,立足我国司法制度现实,提出司法公开审查和限制制度构建方案。
冀放冀祥德
关键词:司法公开审判公开审查
无效等交强险合同受害人权利救济——以刘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为范例的研究
2014年
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交强险赔付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当交强险合同不成立、未生效或无效时,交通事故受害人面临纯粹经济利益损失,应当得到侵权法的保护。我国《交强险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部分条文构成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法律,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保险公司有义务确保交强险合同合法有效。法定义务人因过错违反该法律并造成损害的,应当在交强险保险限额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冀放杜毅然
关键词:交强险纯粹经济损失法定义务
占有脱离物的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被引量:4
2014年
一、问题的提出在物权法的诸多制度中,动产物权善意取得以其匠心独运的制度设计,将法律上的利益衡量与价值判断展现得淋漓尽致。这一制度的出现,是以静态所有权保护为核心的传统民法向以动态交易安全维护为重心的现代民法转型的标志。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至第一百零八条也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遗憾的是,《物权法》的这部分规定并不完善,尤其是第一百零七条的文义表述扑朔迷离,十分容易让人产生不同的理解,严重影响了该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冀放
关键词:动产物权传统民法受让人盗赃物遗失物
规则碰撞中的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以立法史为视角被引量:7
2017年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具有纠纷的多样性、影响的广泛性、法律适用的复杂性以及民生关联的紧密性之特点,是婚姻家庭法领域最为棘手的难题之一。从历史的角度入手,以我国房屋所有权政策的演变发展为线索,对不同历史时期内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在该问题上的冲突进行梳理,并对其中主要交锋点进行分析,寻求教义学上的解决方案。
冀放
关键词:住房制度改革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
酷刑禁止:不可克减的国际法原则——兼评“9·11”事件后美国政府之酷刑政策
2014年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不仅仅是国际人权条约中规定的缔约国不可克减的义务,并被众多国际法律文件、判例和国际法理论通说所承认,成为一项国际强行法,任何国家和个人都不得违反。美国近年来的酷刑政策及其行为与这一原则背道而驰,对美国政府在反恐战争中使用酷刑并寻求辩护的行为应该给予否定性评价,美国政府及其部分法学学者"酷刑合法化"辩护理由不能成立。酷刑及其它残忍处罚的反人道性、反正义性决定了即便是在反恐活动中也不具备使用的必要性。酷刑禁止是一项不可克减、不可歪曲、不可动摇的国际强行法,但是将其从制度上废除到事实上根除尚需努力。
冀放
关键词:国际强行法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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