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玮
- 作品数:10 被引量:58H指数:4
- 供职机构:中国药科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江苏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日本创新药物定价及对药品可及性的影响被引量:3
- 2013年
- 创新药物价格既涉及药品可及性,又直接影响制药企业创新研发的积极性,如何在两者之间取得有效平衡,是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文章通过研究日本创新药物定价制度(日本政府采用成本计算方式定价,兼顾考虑各种费用,具有高效性或高安全性),并客观评价对药品可及性的影响,旨在为我国创新药物定价提供政策建议。
- 丁锦希王颖玮周静白庚亮
- 关键词:创新药物可及性
-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中的新化学实体界定问题研究——基于美国Actavis公司诉FDA Vyvanse案的实证分析被引量:3
- 2012年
- 本文旨在以美国Actavis公司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就创新药物二甲磺酸赖右旋安非他明(商品名:Vyvanse)的新化学实体(NCE)界定和数据保护案例为研究样本,采用案例分析方法,详细阐述关于NCE界定过程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以期为我国NCE的界定以及药品数据保护法规完善提供政策借鉴。
- 丁锦希王颖玮贺晓雪孟立立
- 关键词:新化学实体实证研究
- 中日创新药物监测期制度的比较研究被引量:2
- 2012年
- 本文系统介绍了中日两国新药监测期制度,通过两国制度对比找出我国新药监测期制度的不足,进而得出完善我国相关制度的政策建议。日本新药监测期制度积累了较为成熟的机制,值得我国借鉴。
- 丁锦希李媛王颖玮
- 协同创新视角下高校科研管理创新机制研究——以江苏省为例被引量:1
- 2019年
- 文章首先论述了"三级协同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要求高校科研管理机制进行创新和改革,然后以江苏省为例分析了现阶段高校科研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最后阐述了协同创新视角下高校科研管理创新机制的构建策略。
- 张志强王颖玮
- 关键词:协同创新高校
- 日本药品数据保护制度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基于对日本创新药物再审查政策绩效的实证研究被引量:9
- 2011年
- 日本药品数据保护制度以对药品注册过程中所提交的数据信息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为手段,通过授予原研厂商一定期限的市场独占权,有效保护了原研厂商的利益并鼓励其研发积极性。文章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日本药品数据保护制度实施绩效进行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日本药品数据保护制度对创新药物研发起到了良好的正向激励效应。同时日本政府通过将药品数据保护制度与药品上市后监测制度捆绑实施,并配套以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机制,较大程度地遏制了药品数据保护制度的负面效应,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 丁锦希罗茜玮王颖玮
- 关键词:创新药物
- 日本创新药物再评价机制研究——基于“依那西普”的实证研究被引量:1
- 2012年
- 本文旨在分析日本创新药物再评价机制,以依那西普为研究样本,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详述日本创新药物再评价机制下各制度对激励创新药物研发和保障药品可及性起到的双重作用,以期为完善我国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提供政策借鉴。
- 丁锦希王颖玮秦琳
- 关键词:依那西普实证研究
- 欧美罕用药数据保护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4
- 2011年
- 目的从立法、管理机构、实施程序等方面剖析美国、欧盟罕用药数据保护制度,评价其政策实施绩效,为完善我国罕用药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法制度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案例分析。结果由于相关激励政策缺失,我国罕用药创新研发水平相对滞后。美国、欧盟数据保护制度对罕用药研发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为完善我国罕用药政策提供了有益借鉴。结论建议我国建立罕用药数据保护制度。
- 丁锦希邓媚王颖玮
- 关键词:罕用药数据保护
- 美国首仿药数据保护制度及其对我国药品可及性的启示被引量:5
- 2012年
- 目的为完善我国仿制药审批制度提供参考借鉴。方法运用案例分析方法,评价美国首仿药180 d市场独占期数据保护制度的设立初衷、相关制度与申请程序。结果与结论首仿药数据保护制度有利于加快仿制药的上市速度,降低药品价格,保障药品的可及性。美国首仿药数据制度在激励创新与促进药品可及性之间建立了有效平衡,值得我国借鉴。
- 丁锦希白庚亮王颖玮郭璇
- 依托优质科研资源 培养药学创新人才被引量:1
- 2016年
- 以当前药学创新教育现状为切入点,探究高等药学专业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相融合的制约因素,阐述优质科研资源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中的优势,并以中国药科大学药物科学研究院为例,探索药学人才培养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 张志强王颖玮冯锋
- 关键词:药学教育
- 中日知识产权融资制度的比较分析——基于创新药物专利质押融资现状的案例研究被引量:29
- 2011年
- 作为一种现代融资工具,知识产权融资已成为创新药物研发的主要融资渠道。日本是最早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的国家,其药品专利质押贷款是推动日本医药科技创新的源动力。中日两国在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企业数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而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则是两国融资制度的不同。我国应借鉴日本知识产权融资政策的经验,加快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体系以及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为创新药物研发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 丁锦希顾艳王颖玮
- 关键词:创新药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制度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