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列春
- 作品数:53 被引量:240H指数:8
- 供职机构: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文化科学更多>>
- 论中国农民成员权的制度逻辑被引量:11
- 2016年
- 中国农民成员权是特定范围农民的群体性权利,以农民集体成员资格为基础,将集体权益归属于农民,农民成员权制度以村社农业资源为依托,以村社集体为利益配置单位,实现土地保障功能。农民成员权制度以安全秩序为主导价值,以村民身份、村社治理规则为技术手段构造法律制度,规范村民、村社、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外部人之间关系,并依赖集体农地利益保护、村社功能保护、农民身份利益保护以及代位诉讼等多层次的机制实现权利保护。
- 童列春
- 关键词:农民成员权制度逻辑
- 富二代身份财产的保护与规制被引量:2
- 2015年
- 富二代身份财产的法律制度基础在于身份关系与私有财产保护,私有财产的横向扩展为家庭财产,纵向延续为继承财产,这些法律制度同时也塑造了富二代身份的财产强权。富二代身份财产政策应该考量:财产的私权性与社会性,财产占有的效率,财产继承与代际公平,财产权力滥用问题。富二代身份财产具备有限的正当性,既要完善股权和信托制度为其提供服务,又要通过遗产税平衡其个人与社会的利益,还要突破形式公平约束其财产权力滥用。
- 童列春
- 关键词:富二代代际公平权力滥用规制
- 论法治中国的文化冲突、兼容与整合被引量:3
- 2016年
- 中国的法治建设嵌入并运行于中国文化环境之中,当下影响中国法治建设的活文化包括来源于中国传统的黄色文化、来源于欧美的蓝色文化、来源于苏联的红色文化和来源于改革开放的绿色文化。每一种文化之中均存在反法治因素,这些异质性因素对法治中国产生消极影响。但是,法治中国必须依托现有的文化基础,在已有的四种文化资源之中寻找积极因素,与四种文化之间获得兼容性。中国的法治化并不存在一个先验的完备模式和标准,只能汲取各种文化中的积极性因素,剔除各种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在文化整合中完成创造和升级。
- 童列春
- 关键词:法治法治文化文化冲突文化兼容文化整合
- 论身份正义的诉求与实现被引量:5
- 2011年
- 法律中的形式正义需要超越身份,实质正义需要通过身份,身份正义是基本的社会正义。强势身份集团控制社会资源形成势力,借助制度安排获得超额利益,并使这种利益格局获得文化心理认同。产生身份特权、身份歧视、社会排斥与身份摧残等现象,侵害了身份正义。身份正义吁求:奉行法治理念,明晰并均衡身份利益,兼顾分配与发展功能,有序身份流动,保护基本身份利益;通过身份区分、身份利益表达与提供、身份救济等机制实现身份正义。
- 童列春
- 关键词:身份正义
- 论村社权力及其私法保护
- 2011年
- 目次一、村社权力的法律性质二、村社权力的现实困境三、村社权力的制度困境四、村社权力的私法保护村社权力本是农村社区之中的基本制度,是村民公共利益、集体组织利益和国家权力延伸利益的共同载体;其基本面是村民的公共利益和集体组织利益,是农民集体存在和运行的基本手段,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政策法律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乡村权力被行政权力俘获,村干部滥用村社权力侵害村民利益。
- 童列春
- 全文增补中
- 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的生态理性基础被引量:1
- 2007年
- 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危机是我们面对的矛盾现实境况,然而既有的人类生态理性无法解决这一矛盾。本文反思唯经济发展的政策理性和物质中心的生活方式,提出了地球环境是人类的整体性利益,人在自然界中的利益份额应该设定边界,认识到自身对于自然力量的卑微地位,在人类的精神世界中始终保持对自然的敬畏,在生态理性基础上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等基本观点,为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支持。
- 辜明安童列春
- 关键词:环境保护生态理性法律机制
- 民间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被引量:1
- 2011年
- 民间金融的筹措对象从亲属圈、熟人圈扩展到陌生人圈,民间金融纠纷由民事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事件。在熟人之间的融资活动中,其固有的信用机制是有效的;而在面向公众的大规模融资情形中,固有的信用机制失效。在合理性与非法性相冲突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活动一般躲避官方的评判,在特殊情形下当事人又要求助于正式制度,并力图将官方拖入其中。政府需要从各方面进行综合权衡,选择性执法,避免间接损害。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信号、区分、隔离、预警、分担、惩罚和协调的综合机制。
- 童列春
- 关键词:民间金融纠纷
- 论家庭财产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2018年
- 家庭财产是家庭共同体的物质基础,家庭财产制度旨在保护人类的生存繁衍活动,注重维持家庭共同体的存续与功能,由家长主导财产运行,亲属依据伦理关系获得财产利益。家庭财产领域遵循特殊规则,依身份联系设计财产权利体系,家庭中的财产不可明晰,成员只享有抽象份额,按照需要配置财产利益,个人财产处分自由受限。家庭财产秩序嵌入于伦理秩序,物权法和婚姻法规定存在冲突之时,应该优先适用婚姻法规则。家庭财产规则不宜与物权法简单接轨,物权法定主义在婚姻家庭领域应保持谦抑特性,在夫妻财产领域中应正确适用不动产登记公示原则,不宜机械适用登记生效主义;善意取得涉及家庭唯一居房时,宜考虑家庭成员生存权和夫妻双方意志。
- 童列春吴玲玲
- 关键词:家庭财产物权
- 论中国农民成员权被引量:27
- 2015年
- 中国农民成员权是指由中国法律制度确认的,有农民身份者在村社集体关系中享有主体地位和利益份额的法律资格。中国农民成员权是特定范围农民的群体性权利,可使集体权益回归农民,维护村社组织本旨,实现土地保障功能。在私法中,以成员资格为基础安排主体制度,以集体利益为基础安排客体制度,通过成员权衍生权利体系展现权利内容。同时,按照法定程式行使成员权,并依据多种意志共治实现成员权变动。
- 童列春
- 关键词:农民成员权权利村民自治身份权
- 论商事权力被引量:1
- 2014年
- 商事权力存在于商事组织之中并协调其内部秩序、主导其外部运行,它以相关当事人的利益与意志为基础,通过合约与制度进行安排。商事权力制度的要素包括权力人、职权、职责、支配对象、权力位序、权力行使的程序和手段。其规则是"在我的职责范围内服从你的职权意志"。商事权力通过相关制度建立权威,并受到利益、权限、程序、权利和外部制度制约;职权赋予权力自由,职责赋予权力约束,职级关系安排权力位序,社团罚则赋予权力执行力;个人通过入职取得商事权力,通过履职行使商事权力,通过去职丧失商事权力。
- 童列春
- 关键词:商主体私权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