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文玲
- 作品数:29 被引量:78H指数:4
-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哲学宗教医药卫生更多>>
- 汉代赦免制度研究
- 本论文以汉代赦免制度的形态及其与汉代社会的关系为研究主题;在资料运用方面力图将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相结合;在研究方法上力图采用社会史和法律史相结合的理路,同时注重运用大量个案分析增加论证力度。文章首先考察中国赦免制度的源流...
- 邬文玲
- 关键词:汉代赦免制度大赦
- 文献传递
- 敦煌汉简中的一件买卖契约被引量:4
- 2020年
- 由于墨迹漫漶、简牍残损等原因,敦煌汉简846的释文、内容及性质等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正确认识和解读,从而遮蔽了该简的重要价值和意义。本文拟从释文校订入手,重新讨论该简的内容,进而揭示其买卖契约的性质以及社会经济史价值。
- 邬文玲
- 关键词:敦煌汉简买卖契约社会经济史简牍
- 居延新簡釋文補遺(四則)被引量:1
- 2018年
- 居延新簡自出土以來,備受學界關注,經過多年的研究與積累,在釋文整理和再整理方面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出版了多本專著,爲學界提供了更爲準確的釋文和清晰的紅外圖版,極大地推進了相關研究,功不可没。①不過,由於這批簡數量龐大,加上部分簡文墨迹漫漶,不夠清晰.
- 邬文玲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 关键词:二年律令
- 简牍所见汉代的财政调度及大司农属官
- 2021年
- 以往学界向有争议的居延汉简214.33号文书残件,涉及汉代财政调度和大司农属官等重要信息,其中“调物钱谷”当作“调均钱谷”,“农都尉官二”之“二”宜看作重文符号,校补后的释文当读作“守大司农光禄大夫臣调昧死言:守受簿丞庆前以请诏使护军屯食,守部丞武……以东至西河郡十一农都尉官,官调均钱谷、漕转米翟,为民困乏储调有余给(不足)……”。简牍资料显示,除了文献中记载的丞、中丞、部丞之外,大司农属官还有受簿丞、五官丞、部掾、卒史、掾、史、属等。
- 邬文玲
- 关键词:简牍汉代大司农
- 赦令与汉代政治的良性运行
- 2007年
- 邬文玲对赦令与汉代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她认为,汉朝皇帝颁布赦令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了平衡各方力量,缓解紧张性,使政治生活迅速回复到正常的运作轨道上;二是为了调节朝廷中大臣之间的权力之争,以谋求制衡之功效.
- 邬文玲
- 汉代赦免制度施行程序初探
- <正>关于汉代赦免实施的程序,史籍中的有关记载极少,所以长期以来我们无法了解汉代赦免制度是如何运作的。幸而出土简牍中留存下来不少资料,可以略补史籍缺载之憾。本文拟将出土资料与有限的文献记载结合起来,对汉代赦免实施的程序作...
- 邬文玲
- 居延新简释文补遗被引量:2
- 2018年
- 目前公布的居延新简释文仍有未安之处,需进一步校订。其中E.P.T16:3简应改作"月壬戌以前,自殊死以下";E.P.T40:64简应改作"大聚土,占客在门,所为来者言";E.P.T43:175简应改作"以取妇、嫁女、祠祀、远行、入官、迁徙";E.P.T43:306简应改作"更始元年正月壬午朔己酉,令史业敢言之:乃戊申直符,谨行视,臧内户封皆完,毋盗贼发者,即日平旦付令史严。敢言之";E.P.T43:325简应改作"造史为官署掌";E.P.T2:30简应改作"造令史上造范护自占书功劳……官造令史二月二十日"。
- 邬文玲
- 关键词:释文校补
-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释文商榷被引量:1
- 2015年
-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置吏律》219—220号简"毋得径请者径请者罚金四两"一句中第一个"者"应读作"诸",全句应改读作"毋得径请。者(诸)径请者,罚金四两";《户律》317号简"卿以上所自田户田不租不出顷刍稾"之"自"字应改释作"受",全句应改读作"卿以上所受田、户,田不租、不出顷刍稾";《户律》318号简"有籍县官田宅"之"有"应读作"又",意指"同时又要对可供官府支配和分授的田宅进行登记造册"。
- 邬文玲
- 关键词: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 “商山四皓”形象的塑造与演变被引量:5
- 2013年
- 史籍中关于秦末汉初'商山四皓'事迹的载录文字并不多,后代也不乏对四皓事迹真实性的质疑,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山四皓'的形象被不断建构和符号化,成为贤德高隐的表征和典范,备受中国传统文人士大夫的推崇。不仅在历代的现实政治生活中,'商山四皓'故事被一再援引,而且在历代诗文和绘画中,'商山四皓'也成为反复表述的主题之一。与此同时,'商山四皓'也为道教信仰系统所吸收并被纳入其神仙谱系之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 邬文玲
- 关键词:历代事迹
- 仪征胥浦汉墓竹简《先令券书》未释县名辨析
- 2023年
- 江苏仪征胥浦101号西汉墓竹简《先令券书》1号简中的“■”字,以往释作“亥”“定”“仄”“昃”“今”“乞”诸字,皆未安。从字形、文例、文意来看,该字应释作“與”,读作“舆”,意指舆县。《先令券书》首句释文应改作“元始五年九月壬辰朔辛丑,與(舆)高都里朱夌,庐居新安里”。101号墓所在之地为汉代舆县都乡高都里,舆县城址当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 邬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