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玲
- 作品数:9 被引量:62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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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补充责任初探——以侵权补充责任与其他共同责任形态的比较为视角
- 2013年
- 侵权补充责任是法官在实践中发展而来的一种新型责任,学界相关的理论研究甚少,甚至对于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也没有形成共识。因此划清侵权补充责任与其他责任形态的界限显得非常的迫切,在侵权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及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比较中能更确切地得出其概念。
- 李红玲
- 关键词:侵权
- 功能视角下诚实信用原则司法适用的类型化被引量:10
- 2017年
- 诚实信用原则司法适用之本质是使其作为判决理由在重要事实认定和裁判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目前诚实信用原则司法适用的主要问题有:无逻辑推理的简单适用;无需适用而适用,包括逃逸式适用和宣示性适用;虚假适用,即"名为具体规则实为原则的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无法为其适用提供有力的突破口,而从相对明确的功能视角分析其司法适用的类型成为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更优路径。诚实信用原则有补充、限制及解释三项功能。补充功能下,诚实信用原则司法适用类型有漏洞补充和附随义务填充;限制功能下,主要类型有矛盾行为、利益失衡情形、权利人欠缺应受保护利益、因不当行为取得权利及权利失效;解释功能下。
- 李红玲
-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司法适用
- 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研究
- 救济功能是侵权法的基本功能,但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认可的利益都能得到侵权法的保护,救济不仅仅取决于被告的行为,还取决于原告的权利。换言之,有损害不必然有救济,侵权法须兼顾被告的利益,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抗辩事由是被告对抗原告...
- 李红玲
- 关键词:美国法律侵权法抗辩事由侵权构成要件
- 论善意取得中转让合同之效力
- 2012年
- 《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之合同待定的规定与《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看似无甚关联的条款却引发了实践中不可协调的逻辑矛盾。作为无权处分合同之善意取得之转让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1条就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无效的命运,此时受让人却依《物权法》第106条中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换言之,善意取得之标的物受让人自取得标的物之日起就丧失了向受让人(无权处分人)之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等一系列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索权。
- 李红玲
- 关键词:善意取得无权处分合同效力
- 网络标价错误下网络购物合同成立之判断被引量:6
- 2016年
- 网络标价错误事件的频发引起了判断网络购物合同成立与否的探讨。网络商发布的出售商品信息的法律性质成为认定网络购物合同成立与否的关键。学界存在三种学说:要约邀请说、要约说以及根据交易的性质和网上登载信息的意图来认定该信息是要约或要约邀请。鉴于我国法律对错误制度一般规则规定有所不足的背景,以规制合同成立为突破口,平衡网络商与购买方的利益,是我国目前处理网络标价错误纠纷的较优路径。除网络商明确声明受其发布的出售商品信息的约束外,该信息的法律性质认定为要约邀请更为合理。网页信息属于要约时,购买人的订购下单行为即为承诺,双方合同成立;若网页信息属于要约邀请,则买受人的订购下单行为属于要约,而网络商对订单的接受即为承诺,双方合同始能成立。
- 李红玲
- 关键词:要约要约邀请网络购物合同
-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取得之否定——宅基地“法定租赁权”的解释路径被引量:36
- 2016年
- 房地一体原则并不理所当然地适用于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的关系,我国法律亦未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之间一并处分的原则。故宅基地使用权无法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继承人因继承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占有、使用宅基地但却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致使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此时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主体合二为一)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相分离。换言之,继承人占有、使用宅基地丧失了法律正当性,为调和宅基地使用权人与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宅基地"法定租赁权"为解释路径为继承人占有、使用宅基地提供法律正当性依据,无疑是更优的选择。
- 张建文李红玲
-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
- 论侵权补充责任
- 侵权补充责任是法官在实践中发展而来的一种新型责任,学界相关的理论研究甚少。目前,侵权补充责任的概念、来源、规则设计等基本理论在理论界也没有达成共识。近年来,适用补充责任的案例大量存在并呈现扩展的趋势,而法官判决承担侵权补...
- 李红玲
- 关键词:侵权补充责任权利救济
- 文献传递
- 合同法诚信原则之研究被引量:10
- 2014年
- 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私法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更是以其诚实、善意、公正的理念受到了人们的推崇。根据合同成立的不同阶段,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一是磋商中的诚信,即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恶意隐瞒、欺诈及胁迫等形式促使合同的成立;二是诚信履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阶段应当按照交易的本旨勤勉的履行合同,不得滥用权利,违反诚信、恶意履行;三是合同终止后的诚信义务,通常表现为合同终止后的通知、协助及保密的义务。在以合意为中心构建而成的古典契约法理论和绝对契约自由遭到抨击之时,诚信原则犹如普罗米修斯之火给合同法带来了新生,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关系契约论的兴起,限制了绝对的契约自由,将传统的"铁面无私"的合同法重塑为富有"人类真情实感"的合同法。
- 李红玲
- 关键词:道德诚信诚信原则合同自由先合同义务情势变更
- 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基础探究
- 2014年
- 侵权补充责任是我国法官在实践中探索的一种责任形态,在2003年的司法解释中得到首次确认。作为一种新型的责任形态,学界研究甚少,更勿提关于理论基础共识的形成。目前,学界在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基础方面存在两种观点,即不真正连带责任说和广义请求权竞合说;但两种观点并非尽善尽美,难以从全面、科学的角度阐释侵权补充责任。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和原因力理论则在诠释侵权补充责任方面更具说服力。安全保障义务理论是我国对德国法中社会安全交往义务理论的继受,该理论为不作为行为的间接侵权承担责任提供了佐证,从而为侵权补充责任的适用奠定了理论前提。同时,原因力理论在我国的实践中越发得到重视,特别是在第三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分析中,责任分担形态空白的出现为适用侵权补充责任留下了空间。由此,在社会管理创新和呼吁重视本土法治资源的情境下,契合法官的政策选择,补充责任就进入了侵权领域,成为新型的责任形态。
- 李红玲
- 关键词:侵权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