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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烈琦

作品数:16 被引量:39H指数:3
供职机构:重庆理工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4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6篇法律
  • 5篇知识产权
  • 5篇产权
  • 2篇应然
  • 2篇正当
  • 2篇知识
  • 2篇实然
  • 2篇释学
  • 2篇权法
  • 2篇著作权
  • 2篇著作权法
  • 2篇诠释学
  • 2篇命题
  • 2篇竞争法
  • 2篇激励论
  • 2篇教学
  • 2篇法律职业
  • 2篇法律职业化
  • 2篇法学
  • 1篇盗用

机构

  • 15篇重庆理工大学
  • 9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16篇王烈琦
  • 5篇唐艳

传媒

  • 3篇知识产权
  • 2篇重庆理工大学...
  • 2篇经济法论坛
  • 1篇金融理论与实...
  • 1篇法商研究
  • 1篇学习与研究
  • 1篇现代商贸工业
  • 1篇江苏师范大学...
  • 1篇法学教育研究
  • 1篇经济法学评论
  • 1篇中国知识产权...

年份

  • 3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6
  • 7篇2015
  • 1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法律现象与金融现象基础关系之剖析——兼论法与金融研究的不同向度被引量:3
2015年
现实中,法律与金融同时存在三种不同的关系。有些金融现象是以法律的存在为基础产生的,并且伴随着法律同时发展,体现着一种共生关系;有些金融现象是国家实定法人为立法的结果,体现着一种建构关系;而有些法律是外在于金融系统对金融系统进行规制的,体现的是一种规制关系。上述三种关系的产生是历时性的,但现实存在是共时性的。三种关系的同时存在决定了相应的学术研究应该有不同的探讨方式。
王烈琦
关键词:法律金融本体论自生自发秩序
论作者假定被引量:2
2012年
作为立法及法政策制定前提的一种对于作者的认知,作者假定在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中有所不同。英美法系国家的版权法从商品生产者维度假定了一种"小写的作者",而大陆法系国家的著作权法则假定了一种为人格表达而写作的"大写的作者"。两种不同的作者假定来源于两大法系国家法律不同的理论渊源以及立法推动力量,并导致了两大法系国家相异的具体制度构建。两种作者假定有着各自的合理性及局限:大陆法系国家著作权法中的作者假定对于繁荣文化市场相对不利;英美法系国家的版权法则过于强调市场,对于非市场化的作品缺乏必要保护。现实中"大写的作者"和"小写的作者"其实是并存的。对我国而言,我们可以根据作者对于作品的不同意义进行文本类型学分析,由此构建不同的保护制度。
王烈琦唐艳
关键词:作者观著作权法文本类型学
以法律知识类型化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专业教学
2015年
知识产权专业教学中,由于需要突出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等知识的教学,因而压缩了普通法律知识的教学的课时,造成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缺乏系统性。在对法律知识进行类型化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法律知识,突出教学重点,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
王烈琦
关键词:法律思维知识产权教学
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项的股东表决机制研究——以我国《公司法》第44条的理解与适用为中心被引量:3
2010年
围绕现行《公司法》第44条,从法解释学与法政策学视角,对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项的股东表决机制进行探讨,并试图在我国具体语境中寻求可能的正解,以期在我国现行实定法的框架下更好地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减少公司僵局,从而有利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健康发展。
唐艳李勇王烈琦
关键词:资本多数决
惩罚性赔偿在反垄断民事救济中的适用范围探讨
2013年
一、引言 近些年来,在我国反垄断实践中应效法美国更多地运用民事诉讼制度来保障受害人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及促进反垄断政策的有效实施,这几乎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而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亦在国家实定法中对反垄断法中的民事责任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在此基础之上,我国多有学者主张进一步借鉴、移植美国的制度,在我国立法及司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从而进一步强化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功能。
唐艳王烈琦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制度反垄断政策民事救济民事诉讼制度《反垄断法》受害人
论德育与我国法律系统危机之缓解——以诠释学对法律实际运作的揭示为视角
2015年
目前,我国法律系统的运作部分地面临着来自公众的信任危机,这种系统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受到职业教育的法律职业者与社会公众在价值理念方面的分歧。按照海德格尔-加达默尔诠释学的观点,前见决定了理解者对于文本的理解向度。由于价值前见的分歧,对于同样的法律文本,我国的法律职业人基于自己的前见容易得出不能为公众所认同的理解与裁判,因而减少了获得公众认可与信任的可能性。解决该危机的一个可行之策是加强德育,在大学教育中,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培养法律人对公众伦理的尊重与认同,使他们在沟通商谈基础上形成与社会公众相一致或接近的前见。
王烈琦
关键词:法律职业化诠释学德育前见
知识产权激励论再探讨――从实然命题到应然命题的理论重构
作为知识产权正当化论证的重要理论――激励论受到了一系列质疑。实然层面,现实的知识产权制度并未有效地激励智力成果创造。然而,激励创造是诸多知识产权立法明确表述的立法意图,是一种不能背弃的政治承诺;并且,相比其他知识产权正当...
王烈琦
关键词:激励论实然应然
文献传递
对知识产权行政授权行为性质的再探讨被引量:4
2015年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授权的性质,学界目前主要有三种学说: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准司法行政行为。这一论题涉及行政法学与知识产权法学两方面的知识。考察行政法学知识,准司法行政行为以存在纠纷为前提,与知识产权授权行为明显不相符合;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主要区分在于前者赋予申请人新的权利,而后者仅为对既有权利的确认,因而论题之核心在于知识产权授权本身是否产生新的权利。实证考察专利与商标制度,专利权之授予和商标注册,事实上都使申请人获得了新的权利:禁止权,即专利权人禁止(或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商标权人禁止(或许可)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授权行为在性质上更接近于行政许可。
唐艳王烈琦
关键词:商标权专利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
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几点思考
2018年
在汉语世界里,“知识产权”是一个自带光环的高大上好词,于是,美国发动中美贸易战时,指责中国盗用了美国知识产权、对美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得某些国内人士自觉理短了三分。其实,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来自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资料显示.
王烈琦
关键词: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美贸易盗用假冒
启蒙、论证还是商谈?——也谈中国法学家与公众之关系被引量:3
2011年
一些中国法学家曾经将启蒙公众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但这种将公众"客体化"的启蒙运动因具体语境、现代性知识的内在张力等而面临着危机。中国法学家试图通过探讨"法律论证"等法律方法来构筑法律人共同体,但型构职业共同体、将公众"他者化"的话语机制与启蒙公众的意图存在着内在冲突;同时,因法律人与公众之间的沟通被切断而面临困境。解决问题的一个可能的方向是尊重公众的主体地位,构建与公众的商谈机制。
王烈琦
关键词:启蒙法律职业化法律方法商谈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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