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
- 作品数:28 被引量:108H指数:5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大陆法代理制度与英美法信托制度之比较被引量:1
- 1998年
- 大陆学界近年来对信托制度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信托法》起草经过数易其稿,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对信托的研究却不能告一段落,因为信托制度的研究始终都是大陆法与英美法比较的一个关键点,也是两大法系物权观念差别的重要表现,它所影响的范围并非一...
- 王萍
- 关键词:代理制度信托制度大陆法信托法英美法信托关系
- 电子资金转移发展现状研究
- 2009年
- 网络科技整合了计算机设备与通讯网路,通过建立一个客户与银行间沟通的环境,提供客户多元化与便捷的金融服务,而电子资金转移则是网络金融服务的核心问题。文章通过对电子资金转移定义、类型和发展状况的介绍,指出现代电子资金转移的特点,对我国电子资金转移系统的完善和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资料的支持;认为,现代以网络银行为中心的电子资金转移系统,其最大的特点是多重关系的存在,须对此多重关系加以厘清,才能为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 王萍
- 关键词:资金信息网络银行
- 关于网络拍卖重要争议问题的探讨被引量:5
- 2008年
- 现今信息网络在经历跨世纪网络泡沫化的洗礼后,所带动的是文化与信息化的新世界,而网络交易或电子商务更成为活跃因素。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网络拍卖的交易模式,探讨完善网络拍卖交易环境所必须面临的法规调适问题,并拓宽研究的视野范围,从而对国际社会所关切的研究主题提供借鉴。
- 林瑞珠王萍
-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拍卖
- 物权行为理论研讨会综述被引量:47
- 1998年
- 物权行为理论研讨会综述田士永王萍1998年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组邀请北京地区民商法学专业导师及有关学者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行了“物权行为理论研讨会”。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共60余人,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和杨振...
- 田士永王萍
- 关键词: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债权行为不动产物权变动善意取得制度不当得利
- 试论物权行为的法理基础
- 1998年
- 物权行为理论从提出及被德国民法典确认至今,承受了各种肯定与否定的评价,也引起了从未休止过的种种争论,但在我国国内,由于民法研究有过长期中断,致使物权行为理论的研究和探索还远远不够,本文旨在通过对物权行为理论基础的分析,引起更多学者对此问题的重视和研究。一、理论溯派的结论 "物权行为"的概念和理论是由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德国著名法学家、历史学派代表人物萨维尼提出的,他将债仅行为与物权行为相区别,发掘了交付除其现实形态之外。
- 王萍
- 关键词:物权行为无因性物权行为理论债权行为物权契约德国民法典
- 二元结构的商法学教学被引量:2
- 2016年
- 鉴于商法学尚未形成成熟的教学体系,在实践中存在比较多的困难,本文力图以多层次、多角度二元结构的剖析,建构商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体系,推动商法教学的发展,同时,也为学生学习商法提供一些思路。本文所列举和分析的八个二元结构,虽然在笔者的教学工作中已经有所体现,也得到了部分学生的肯定,但是还欠缺更充分和更深入的研究,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与各位同仁共同探讨商法教学中的问题。
- 王萍
- 关键词:商法教学
- 保险利益原则研究
- 王萍
- 关键词:保险利益保险法
- 过错责任原则体系论被引量:1
- 1998年
- 有关侵权行为的种种规范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融汇了多少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与思考,在变化着的历史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下和法律的特殊性质条件下,我们难以言成熟,只希望点点滴滴的积累和探索,使自己对权利有一点认识,对行为有更合理的评价。侵权行为作为权利的第一附随物,经社会对秩序的需求的加工导致了侵权行为法的诞生,而整个侵权行为法发展和变迁的历史,不排除侵权行为形式多样化的过程。
- 王萍
- 关键词: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体系过失侵权法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从两个个案谈诉讼法不应构成对实体法适用的限制
- 2001年
- 本文旨在针对目前在我国发生的消费者人身伤害案赔偿问题,及此类案件在审理中法律适用的问题,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诉讼法规定的不周延或范围过于狭窄给司法过程中法律适用造成的困难,指出:在诉讼法当中应避免涉及实体法适用的规定,诉讼法应在程序上保证实体法规定的实现,而不应构成对实体法适用的限制。
- 王萍
-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法律适用实体法精神损害赔偿民法
-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适用的司法思考被引量:4
- 2014年
- 无论从环境污染受害人权益保护的角度,还是从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和防范的角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适用的要求都非常迫切。本文试图以侵权责任法环境损害赔偿的目标为出发点,指出借助社会化风险负担制度分散环境侵权风险的必然性,并据以论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应对频发的环境污染损害的一个重要制度,也是解决环境保护司法实践困境的有效途径。同时,论文还将重点讨论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的司法适用问题,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对环境责任保险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问题、受害第三人请求权的行使、保证条款和通知义务违反的法律后果、保险利益转移规则和索赔期间起算点等在法律适用上应有别于其他保险合同。
- 王萍
-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管理受害第三人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