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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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个人信息罪”中行为方式立法问题解析
- 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侵犯个人信息的部分行为规定为犯罪,是社会科技不断进步下,个人信息不断受到侵犯的必然要求,其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中突破性的一步,然而修正案(七)中只将“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隐私信息”以及“窃取、收买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上述信息”等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入罪,没有将其他具有同样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入罪,同时,只规定了作为方式侵犯信息行为,没有规定不作为方式的侵犯信息行为等,这些规定显然不能够全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本文基于这样的立法不足,旨在提出针对性建议,完善立法,最终希望能够实现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
- 陈朝仲高阳
- 关键词: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 从刑事立法的角度看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 2010年
- 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对社会关系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而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重要的一部分,牵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中劳动者权利是劳动关系中的关键,在劳动者权利不断受到侵害而无法得到有效救济的社会现实面前,劳动者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经济的、行政的、民事的保护手段无法充分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情况下,刑法作为劳动者权利的最后保护手段开始被人们所关注。我国现存的劳动者权利保护问题也正急需通过完善刑法尤其是立法来加以保护,下文就对我国劳动者权利的刑事立法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 魏红陈朝仲
- 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人性基础
- 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该修正案规定:在刑法第253条后增加一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款。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完善了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体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在各个方面的渗透和延伸,同时也体现了在维护自由的前提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为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提供了人性的基础。
- 高阳陈朝仲
- 关键词: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 论加强对贵州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法律保护
- 近年来,素有"文化千岛"美誉的贵州省,正面临着如何将民族民间文化之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历史难题。因此,通过全面分析民族民间文化的特殊性及现行法律对该类文化保护中存在问题,进而进行有关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法律保护,特别是知...
- 魏红陈朝仲
- 关键词:民族民间文化法律保护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