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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利

作品数:17 被引量:29H指数:3
供职机构: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4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 4篇历史地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4篇身份
  • 3篇刑罚
  • 3篇庶人
  • 3篇秦汉
  • 3篇考论
  • 2篇秩序
  • 2篇司法
  • 2篇西周
  • 2篇西周中期
  • 2篇婚姻
  • 2篇家族
  • 2篇国家秩序
  • 2篇合会
  • 2篇法律
  • 1篇道德
  • 1篇鼎铭
  • 1篇刑罚体系
  • 1篇形式主义
  • 1篇性格
  • 1篇遗迹

机构

  • 14篇上海师范大学
  • 3篇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

  • 16篇吕利
  • 3篇曹云飞
  • 2篇马晶钰

传媒

  • 8篇枣庄学院学报
  • 1篇兰州学刊
  • 1篇社会科学家
  • 1篇济南大学学报...
  • 1篇中北大学学报...
  • 1篇济宁学院学报
  • 1篇理论经纬

年份

  • 1篇2024
  • 1篇2021
  • 1篇2018
  • 1篇2017
  • 2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 4篇2010
  • 1篇2009
  • 1篇2008
  • 1篇2007
  • 1篇2006
1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二年律令》所见汉代亲属制度被引量:1
2015年
秦至汉初,是一个去古未远,又常被以"法家法"时代标榜的承上启下的特殊历史时段。以国家制定法形式反映出来的亲属制度,既沿袭了某些古代礼制、礼俗中最古老的因素,也囊括了法家的诸多激进改革措施。本文试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为蓝本,辅以睡虎地秦简,围绕其中的婚姻、家庭、继承等内容作一断代研究,并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
吕利
关键词:亲属制度婚姻家族
简牍所见战国秦至汉初“内史”及其沿革
2024年
“内史”一职西周已有,春秋战国以降秦因之,一度作为位次丞相的中央职官参与国家立法,掌治国家财政、上计等事务。秦统一前后,“内史”作为京畿地区治民长官的职能不断加强,“内史”职能或经拆分,将仓廪谷货部分析出,别置“治粟内史”。汉兴,“治粟内史”职权重归“内史”,直至高后执政后期,因现实需要,才又重新析为两职。
吕利邓家欣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
西周中晚至春秋时期的法律渊源--以《国语》为中心
2021年
春秋以前的中国古代社会通常被称为“礼法时代”。“礼法”是概括性名称,在现实的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中,人们据以建立并维持秩序、剖析疑难、解决纠纷所适用的规范性知识及其来源如何,至今仍不甚明晰。本文选取以时政议论为题材的《国语》作为主要研究资料,参考其他文献,从法的适用角度,对其中被征引的十余种规范性概念、术语以列举的方式逐一考证,进而寻求并揭示西周中晚到春秋时期的法律渊源,以证“礼法”之实。
吕利
关键词:西周中期春秋国语法律渊源
西周中期王朝卜官的性格与身份——重读《曶鼎铭》第二段
2017年
曶鼎铭问世至今200多年,关于铭文第二段的解释依然是众说纷纭、扑簌迷离。客观上,确是铭文底部残损所致;但研究者主观上一致认定作器人曶是"匹马束丝赎五夫案"的一方当事人,也是症结所在。汉《二年律令·史律》显示,作为畴人子弟的史、卜、祝皆属于广义上的史,其中史、卜学童学业既成,绝大部分人进入各级官府充当文职小吏——官佐、史,而非担任专职礼官。这和《周礼》所载数量众多的府、史情势大体一致。曶的家族虽世代传习担任王朝卜官,但在正式获得王的册命之前,有可能充任府、史之类文书吏员,比如追随井叔,办理诉讼事务。以此为线索,可以尝试重新解读这段铭文。
吕利
关于赎刑渊源的考察——西周至两汉被引量:4
2006年
传统刑事领域包含两种意义上的“赎”,即制度(或法典)赎刑和权宜之赎。制度赎刑始于《吕刑》,“刑疑赦从罚”是在罪行已彰而刑罚适用方面存有疑问时,以罚当其罪为目的引入的财产性责任方式,它突破了“刑”所固有的局限性。权宜之赎为管子所倡导,是刑罚的变通执行方法。汉文帝刑制改革使得赎刑作为独立刑等的必要性丧失。作为代用刑的“赎”,逐渐融合礼教、等级特权等内容,形成唐以后法典内的代用刑制度。
吕利曹云飞
圣贤司法的隐喻——《奏谳书》几则案例研究
2018年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奏谳书》收录22则案例,其中19例为秦汉法家法时代议罪案例的实录,内容规范,颇具示范意义;另两则托名史猷、柳下季治狱案例及杜泸女子和奸案,或虚构、或荒诞,却不失深厚的法理内涵。本文拟以同时代的秦汉律及《奏谳书》所载其他案例为参照,探讨其存在的意义。
吕利马晶钰
关键词:形式主义
“庶人”考论被引量:5
2010年
在秦汉时期的国家制定法中",庶人"是介于"公卒、士伍"和"司寇、隐官"之间的表示阶等身份的概念。庶人在经济和定罪量刑方面享有与公卒、士伍同等的权利,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庶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庶人"身份可以因出生或者刑徒、收人、奴婢通过赎、免、赦等方式获得。庶人中的成年男子通过傅籍取得士伍以上的身份;已婚女子因"比夫爵"也脱离庶人身份。如果说西周时期庶人曾经大量存在以至于构成一个所谓的"平民"阶层的话,至于秦汉时期,由于推行普遍傅籍制度,庶人已经成为一种过渡性身份,不再构成一个阶层。
吕利
关键词:庶人法律地位
连坐、收及家父长制家庭的遗迹——《二年律令·收律》研究被引量:2
2014年
一人犯罪累及亲属的刑罚制度在中国古代法中由起源甚早,所谓"收帑相坐",连坐与收往往混作一体笼统论之;《二年律令·收律》问世以后,区分渐趋明朗。但欲弄清其本源、作用机理,还须与秦汉律简中家父长制家庭的遗迹联系起来研究。收和连坐是两种不同的制度。"收"作为一种附加刑,其原初的作用机理是在家长因严重犯罪、身被重刑而致其原有法律人格丧失后,对附着其身上的家长权的处分。"连坐"则是源于上古军法的加重处罚制度,目的是提高法的威慑力。
吕利
关键词:连坐家长权
上古刑罚与身份被引量:1
2015年
刑罚,通常被理解为通过剥夺权益或者造成身体上的损害而给犯罪者施加一定精神、肉体上的痛苦的制裁措施。然而,在人类社会早期的刑罚史上,比财产的损失、肉体的痛苦更深刻的是人格的贬损。犯罪者往往被逐出社会,丧失社会人格,从而改变身份,并丧失附着于身份上的宗教的、家族的、政治的、财产的等各项权益。"刑罚"与"身份"密切相关,构成古代"身份社会与伦理法律"中的重要一环。身份是理解中国上古直至秦汉帝国初期刑罚体制的关键起点。
吕利
关键词:上古秦汉刑罚体系身份肉刑
律简身份法考论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根本性的社会体制变革,历来被描述成从封建到郡县的变革。变革意味着旧体制的逐渐崩解和各种社会要素的重新组合。新体制在社会史研究者那里被称为皇帝一人在上、万民在下的统治秩序。这种统治秩序的法理或伦理基础是什么...
吕利
关键词:国家秩序身份庶人刑罚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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