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才
- 作品数:63 被引量:134H指数:7
- 供职机构: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农业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美国人权措施对中美贸易的消极影响及对策
- 2009年
- WTO多边贸易体制倡导自由贸易。WTO成员之间应当削减或取消一切贸易壁垒,共同承担多边自由贸易的义务。美国根据国内贸易法采取的人权措施具有单边性、任意性并且暴露了此类贸易限制或禁止措施的霸权主义本质。美国人权措施引发了诸多贸易争端,严重挑战自由贸易精神。美国对华实施人权措施造成我国对美出口遭遇不利影响。我国应从革新外贸立法理念、增设人权措施条款并适度运用人权措施等方面积极应对此类新型贸易壁垒。
- 李良才
- 国际渔业补贴与反补贴问题及我国对策研究被引量:5
- 2008年
- 渔业补贴对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激起了WTO成员对渔业补贴规则谈判的热情。2008年5月28日公布的渔业补贴规则文本草案代表了未来渔业补贴纪律的发展方向。我国应当据此调整我国渔业补贴政策并积极应对其他贸易伙伴对华采取的渔业反补贴调查行动。
- 李良才
- 关键词:渔业补贴反补贴
- 单边人权贸易措施解释论——基于国家安全例外的考察被引量:2
- 2010年
- 单边贸易限制或禁止行动已为GATT体制原则废弃。WTO成员单边实施人权贸易措施引起了人们激辩人权措施与GATT例外条款的一致性问题。国家安全例外最易引发单边人权贸易措施的合理解释问题。协调、平衡此类措施与GATT例外条款的兼容关系需求助于条约的解释功能。
- 李良才
- 关键词:条约解释
- 管制IUU捕捞的国家责任问题研究被引量:2
- 2009年
- IUU捕捞是国际海洋渔业资源的公害。所有国家都有责任打击IUU捕捞。沿海国家可以通过国际监控合作和国内渔业管理执法等措施执行防范、遏制与消除IUU捕捞的渔业政策。
- 李良才
- 关键词:渔业管理
- 国际贸易自由化与劳工权利间冲突与协调的法律思考
- 贸易自由化和劳工权利之间有着一定的不和谐,但是它们之间的冲突并非严重到不可协调。国际社会对两者间恰当关系的关注由来已久,但是如何协调贸易自由化与劳工权利间的冲突,是一个理论上存有争议,国际实践未能有效解决的事项。单边模式...
- 李良才
- 关键词:国际贸易贸易自由化国际法律
- 文献传递
- 跨界鱼类养护与管理多边合作困局及中国之对策
- 2011年
- 公地悲剧是导致跨界鱼类资源迅速衰退的根本原因。考虑到跨界鱼类和高度洄游鱼类的特性,多边合作养护与管理成为国际社会一贯倡导的政策。协调意志、协同行动,分工合作、共担责任,当为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理念的核心范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然明文提及跨界鱼类并要求缔约国合作养护,但怎样合作、权利义务如何分配,《公约》对此未作规定。此后,《21世纪议程》唤起人们对跨界鱼类衰退的关注,又经FAO守则的推动和《跨界鱼类协定》的敦促,多边主义有了较大的发展。中国南海跨界鱼类管理需要走多边主义路径,建议开辟"养护信托区",破除多边主义困局。
- 李良才
- 关键词:多边主义
- 国际贸易自由化与劳工权利间冲突与协调的法律思考
- 贸易自由化和劳工权利之间有着一定的不和谐,但是它们之间的冲突并非严重到不可协调。国际社会对两者间恰当关系的关注由来已久,但是如何协调贸易自由化与劳工权利间的冲突,是一个理论上存有争议,国际实践未能有效解决的事项。单边模式...
- 李良才
- 关键词:劳工权利WTO劳工标准国际贸易自由化法律思考
- 文献传递
- 贸易自由化与人权措施关系之实证法学考察被引量:2
- 2009年
- 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为支柱的多边贸易体制追求自由贸易,希望以贸易壁垒的削减或取消为手段,推动全球贸易的增长。自由贸易属于国际贸易法上的价值理念,是以贸易流动不被扭曲为目标的。在追寻贸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人类生命健康、社会公共道德,很有可能被置于受漠视的地位。人类尊严、生命价值属于国际人权法上的概念。在自由贸易与人权价值发生冲突时,需要对两者进行合理调适。
- 李良才
- 关键词:自由贸易公共道德
-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主权意志的协调——基于对国家金融管理权的考察被引量:7
- 2009年
- WTO推动下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运动在增强全球金融服务贸易的活力的同时,也给国家金融管理带来了冲击与挑战。在自由化承诺与义务的约束下,国家金融管理权的存废、冲突、协调及行使方式,都是急需从国际法层面探索的课题。国际合作与主权意志表达方式的转换是实现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家金融管理权良性运作的法治路径。
- 李良才
-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利与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
- 2010年
- 经济全球化推动了信息交流方式的变革,带动了智力劳动成果物化形式的跨国界流通。根据一个民族国家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并不当然获得另一民族国家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源自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利。国家主权的过度强调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一国对知识产权客体的属地管辖权与另一国对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属人管辖权,或者相反,彼此冲突,长期争斗,必然耗损有限的国际公共资源。让渡管辖权,协调管辖权的冲突必将实现知识产权跨国保护的宏大目标。
- 李良才
- 关键词:民族国家主权权利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