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明
- 作品数:15 被引量:59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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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语言文字哲学宗教艺术更多>>
- 世界秩序条约特征及其对国际法的影响
- 2010年
- 晚近世界秩序条约的出现是国际社会发展变迁的结果。与传统双边条约相比,世界秩序条约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条约以维护社会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条约实践开始弱化"主权同意"原则;条约的实施机制具有组织化和集中化趋势。世界秩序条约促使国际法发生了深刻结构变迁:国际法已经从"私法"性质逐渐过渡到"公法"性质;从主权本位逐渐过渡到社会本位;国际法律秩序开始宪政化。
- 陈海明
- 国际法演进的内在逻辑:从私法到公法被引量:1
- 2022年
- 近代国际法伴随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诞生以来,以绝对主权为中心,致力于解决主权者之间的双边关系。进入20世纪后,特别是二战以降,当代国际法发生重要变化,经历了结构性变迁。国际法演进的内在逻辑线索是,从私法意义上的传统国际法逐渐向公法意义上的当代国际法过渡,这一切根源于国际社会的形成和对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
- 陈海明
- 关键词:私法公法
- 艺术哲学视域中的基本翻译理论问题探析
- 2012年
- 从艺术哲学的模仿、创新说与诠释学视角出发,探讨翻译的对等性、译作与原作关系以及译者的作用这些基本的翻译问题,是构建翻译学元理论的一种初步尝试。原语和目的语诸层面的差异以及文本的开放性使得翻译的完全对等性是不可能的。译者在翻译中的作用如同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一样,必须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和创造力;译者的作用是画师而不是摄影师。译作与原作之关系,犹如艺术作品与自然作品之关系一样。
- 陈海明仲霞
- 关键词:元理论艺术哲学
- 艺术哲学视域中的基本翻译理论问题探析
- 2012年
- 原语与目的语诸层面的差异以及文本的开放性使得翻译的完全对等性是不可能的。译者在翻译中的作用如同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一样,必须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和创造力;译者的作用是画师而不是摄影师。译作与原作之关系,犹如艺术作品与自然作品之关系一样。
- 陈海明仲霞
- 关键词:元理论艺术哲学
- 国际强行法的基本法理思考被引量:4
- 2013年
- 国际强行法的出现改变了国际法体系纯粹由任意法组成的局面,使得国际法获得了"公法"属性,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公法"。国际强行法的约束力并非根源于主权同意,其法律渊源与传统国际法大相径庭。国际强行法与《联合国宪章》第103条共同促使国际法律体系出现了一定规范的等级秩序,前者在于维护所确立的法律关系之排他性,后者在于确保宪章义务之优先性。
- 陈海明
- 关键词:国际强行法法律渊源
- 试论交际任务型外语教学法的理论基础与特征被引量:6
- 2006年
- 外语教学法不断推陈出新,新的流派随着语言和学习理论的革新而不断涌现。交际任务型教学法建立在各种语言和学习理论基础上,吸收了历史上各教学流派的合理因素,因而具有兼容性和极强的生命力,对于贯彻实施《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和全面提高学习者语言交际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 陈海明
- 关键词:外语教学交际能力
- 国际软法在国际法律秩序中的作用被引量:17
- 2010年
- 国际软法本身虽然不具有直接法律约束力,但是在规范国际关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国际软法的兴起不仅与国际社会面临的各种复杂问题有关,也与传统国际立法模式无法有效适应变动的国际社会有直接关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之结果。国际软法的兴起是全球治理时代在各个"权威领域"追求"规则体系"的反映。
- 陈海明
- 关键词:国际软法习惯国际法国际条约国际法律秩序
- 国际法宪政问题研究被引量:3
- 2011年
- 尽管国际社会的相互依存局面导致了国际法的宪政化,许多国际法学者仍然对其深表怀疑和否定。本文从语义学角度解析 constitution 的内涵,确认宪政的本质内涵就是法律规则的体系化,进而确认了国际宪政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从国际强行法视角对国际法的宪政内涵进行分析,并且对国际宪政和国家宪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
- 陈海明
- 关键词:国际强行法世界秩序
- 国际法本位之变迁:从主权本位到社会本位——兼论国际法的“主权平等”原则被引量:9
- 2014年
- 传统国际法向当代国际法的变迁,体现了其价值本位从主权本位向社会本位的演变。传统国际法的主权本位建立在绝对主权观念上,给国际法体系带来了内在弊端,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社会本位与国际社会利益的大量涌现密不可分,在当代国际法的诸多领域得到了反映。主权平等原则仍然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础,与国际法的社会本位并行不悖。
- 陈海明
- 关键词:社会本位主权平等原则
- 当代国际法的结构变迁及其意义被引量:1
- 2018年
- 二战后,随着大量共同体利益的涌现和国际社会的变化,当代国际法经历了重要的发展。与传统国际法相比较,当代国际法的发展经历了深刻的结构性变迁:国际法从传统的"私法"转变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公法",从传统的主权本位过渡为社会本位,国际法体系从传统的平行化逐渐过渡到初具等级化的宪政体系。国际法的结构性变迁,不仅有助于维护国际共同体利益,而且还有益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陈海明
- 关键词:共同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