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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静

作品数:3 被引量:20H指数:2
供职机构:河海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实证
  • 3篇实证研究
  • 2篇侵权
  • 2篇环境侵权
  • 1篇盗伐林木
  • 1篇盗伐林木罪
  • 1篇侵害
  • 1篇侵权案
  • 1篇侵权案件
  • 1篇污染
  • 1篇污染环境
  • 1篇环境犯罪
  • 1篇犯罪
  • 1篇不可量物
  • 1篇不可量物侵害
  • 1篇大气污染

机构

  • 3篇河海大学

作者

  • 3篇晋海
  • 3篇赵思静

传媒

  • 1篇长白学刊
  • 1篇河海大学学报...
  • 1篇江苏警官学院...

年份

  • 3篇2016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大气污染环境侵权实证研究——以142个大气污染环境侵权案件为样本被引量:14
2016年
大气污染环境侵权案件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城乡大气污染侵权均较严重;粉尘是致使大气污染侵权最为严重的污染物,工业生产行业是大气污染侵权的主要行业来源,需要重点防治;案件原告胜诉率低、上诉率偏高、案件调解率较低,我国环境司法审判能力仍亟需提高。司法审判中因果关系证明标准、精神损害和后续治疗费用计算标准,鉴定结论的采信等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研究。为保护受害人利益和大气生态环境,建议制定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完善大气污染环境损害评估和救济法律制度,提高环境司法能动性,明确环境侵权案件裁判规则。
晋海赵思静
关键词:大气污染环境侵权实证研究
相邻污染侵害案件实证研究被引量:2
2016年
相邻污染侵害案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虽然主要是自然人之间的纠纷,生产经营型行为导致的相邻污染远超生活型行为;生产经营型相邻污染的主要行业来源是畜禽养殖行业和建筑行业,需要污染防治资源的重点倾斜,而生活型相邻污染集中发生于农村地区,有必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力度;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污染事实认定标准不一,建议明确以容忍限度作为认定污染事实的统一标准;司法实践中将相邻污染与环境侵权相互混淆,对两者是否具有竞合关系分歧较大,相邻污染与环境侵权应当属于无条件竞合,但噪声、电磁污染等未超标情形下造成的相邻污染应属于相邻关系与一般侵权的竞合,均由受害人选择适用物权请求权或侵权请求权。
晋海赵思静
关键词:不可量物侵害环境侵权实证研究
盗伐林木罪实证研究被引量:4
2016年
对550件盗伐林木案件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盗伐林木案件多发生于经济落后、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被告人多为农民、文化程度低,多为个人犯罪,主要犯罪动机为谋财、认罪态度普遍较好,但上诉被告人对林业司法鉴定信服率低;案件审判质量高,平均惩罚力度较低,刑罚辅助措施适用较少;司法实践中将盗伐枯死木认定为盗伐林木罪。我国应当将"枯死木"、"盗伐"和"森林"等概念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降低非法运输、收购盗伐林木罪的起点,在司法实践中推广非刑罚措施的适用和合理的适用罚金刑。针对盗伐林木案件高发地区重点防治能够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晋海赵思静
关键词:盗伐林木罪环境犯罪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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