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辉霞
- 作品数:4 被引量:7H指数:2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怠于履行行政职责行为规制研究
-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克服懒政、怠政”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怠于履行行政职责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负有作为的行政义务,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而未履行、未完全履行或拖延履行等...
- 袁辉霞
- 关键词:构成要件
- 文献传递
- 政府指导价制定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2
- 2017年
- 根据不同的判断标准,政府指导价制定行为既可能是具体行政行为,又可能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政府指导价行为是具有双重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其与行政指导行为截然不同。政府指导价是对市场进行合理干预的一种重要手段,其理论基础是政府规制以及公共利益维护。政府指导价的适用范围应当进行调整。政府指导价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以及原告资格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而作区别对待。
- 袁辉霞
- 关键词:政府指导价行政行为价格法政府规制可诉性
- 网络诽谤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2
- 2016年
- 诽谤与网络的结合使得网络诽谤行为具有不同于传统诽谤行为的特征。应根据网络诽谤的基本特征,厘清网络诽谤治理需处理的三个基本问题:网络诽谤之公诉与自诉的平衡问题,网络诽谤之言论自由与网络诽谤的平衡问题,网络诽谤之责任追究问题。追究网络诽谤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对针对普通公民的诽谤和针对公权力主体的诽谤两种情况进行区分。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是言论自由的不可逾越的红线。无论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应承担法律责任。针对公权力主体的网络诽谤行为,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应避免报复性惩处现象。网络诽谤信息的发布者、网络诽谤信息的传播者、网络平台管理者是直接责任主体。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应合理区分三个直接责任主体的社会危害程度。
- 袁辉霞
- 关键词:网络诽谤言论自由法律责任
- 全面深改与法治的关系解读被引量:1
- 2016年
- 正确处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间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理论界和学术界一直关注的问题。为此,《重庆社会科学》编辑部以“聚焦改革与法治”为主题,约请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大学的学者,分别从正确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社会构建、全面深化改革与公民法治观念形成等四个角度笔谈,以飨读者。
- 袁辉霞
-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