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强
- 作品数:9 被引量:12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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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更多>>
- 论蒙古族的土地所有制及对当代我国草场产权改革的启示
- 2014年
- 土地所有制是理解蒙古封建社会的钥匙,学术界有私有制论和公有制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用西方法学概念去解释蒙古的传统法律必然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必须从蒙古社会游牧经济的特点出发才可以对蒙古族的土地所有制作出科学的判断。分析蒙古族土地所有权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因素,可以为我国当代正在进行的草场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历史启迪。
- 穆赤·云登嘉措杨强
- 关键词:蒙古族土地所有制
- 论中华法制文明共同体视域下明末至清代中期蒙藏法制的交融
- 2024年
- 少数民族之间的法制交融是中华法制文明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明末至清代中期蒙古诸部封建主从藏族地区引入和积极传播黄教,来自藏族地区的黄教文化与蒙古族游牧法制全面交融。以黄教在蒙古各部传播的先后,可以将这一交融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土默特部时期,其特点是强制性与本土化;第二阶段是喀尔喀部时期,其特点是特权化和组织化;第三阶段是卫拉特部时期,其特点是意识形态化和政治化;第四阶段是清初喀尔喀部时期,其特点是进一步政治化。从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看,一方面,法律作为宗教传播的工具,宗教的相关内容会渗透到法律中;另一方面法制作为上层建筑也成为社会改革的目的,从而把宗教的相关内容法律化。
- 杨强
- 关键词:蒙古族法制黄教交融
- 反贫困法治的中国道路被引量:7
- 2021年
- 中国特色的反贫困法治,经历了体制改革式反贫困、开发式反贫困和精准扶贫式反贫困三个阶段,形成了市场调节为基础、政府主导为主体的发展中国家反贫困法治模式,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应合理定位政府扶贫职能,实现扶贫方式从微观到宏观、从直接到间接的逐步调整,同时提高贫困人口的权利保障,推进我国反贫困模式从动员型治理向法治型治理转型。中国的反贫困法治注重保障人民的相当生活水准权、生存权、发展权、平等权,为发展中国家的反贫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 杨强
- 关键词:反贫困人权法治
- 论蒙古族法文化的特色及成因
- 2022年
- 蒙古法文化的源起与成型是一个长期演变的过程,1578年之前,长期呈现出封建性和游牧性的特色;1578年之后,黄教推动了蒙古法文化的宗教化变迁。蒙古族法文化不仅是蒙古族法制实践的智慧成果,更是整个北亚游牧民族法文化的结晶,这些独特的个性使蒙古族法文化成为多元一体中华法文化的重要一元。本文通过对这些蒙古族法典的研究,凝炼出蒙古族法文化的特色,进而分析游牧社会与蒙古法之间的相互关系。
- 杨强
- 关键词:蒙古族法文化
- 民国初期蒙古民族意识崛起与北洋政府的立法对策
- 2020年
- 民国初期,外蒙独立,内蒙古地区发生多起独立运动,严重危及到新生的中华民国。各种独立宣言中的蒙古民族意识不仅危及民国承继清朝全部领土的合法性,也危及统一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认同的形成。从民族理论和法制构建上回应这些挑战,是北洋政府在多民族国家基础上进行现代国家转型面临的难题,“五族共和”理论的提出从民族理论上进行了初步的回应,切实维护了国家的政治统一与领土完整,这些理论创新与制度安排有力地促进了蒙古族对中央政府和中华民族的认同。
- 马成杨强吴立星
- 关键词:蒙古族民族意识五族共和中华民族北洋政府
- 从蒙古族法典论蒙藏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 2022年
- 明代蒙古族诸部之间长期混战、经济困顿、民生凋敝,蒙古族与藏族之间的交流也较少,明末黄教传入蒙古各部之后,蒙古族与藏族的交往交流急遽增加。黄教传入到土默特部时,法典成为民族交流的重要手段,法律在发挥其工具价值的同时,黄教的内容融入到蒙古族法典之中,同时黄教也积极吸收蒙古族的本土文化,体现了法律规范上的民族交融。随后黄教先后传播到喀尔喀部、卫拉特部等,经历了从社会组织上的民族交融到法律文化上民族交融的发展。从法律规范的交融到社会组织的交融,再到法律文化上的交融,这是明末清初蒙藏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路径。
- 杨强
- 关键词:蒙古族法典交往交融
- 论孙中山民族思想的三次转型被引量:4
- 2018年
- 孙中山的民族思想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也有一个逐步形成和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三次重要的转型,第一次是从排满思想转变为五族共和,第二次是从五族共和转变为建设大中华民族的国族理论,第三次则在共产国际和中共的影响下从民族同化思想转向民族平等和民族自治。孙中山民族思想的三次转型突出了一个难题,这就是当时占有统治地位的民族国家理论与中国多民族国家现实之间的冲突,这一冲突至今仍然困惑着我国的民族治理问题。
- 杨强
- 关键词:孙中山民族思想五族共和民族同化民族自治
- 论蒙古游牧法制在中华法制文明中的地位
- 2024年
- 蒙古族游牧法制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游牧法制的集大成者,能将北方游牧民族的法制升华和再现出来,制定了很多成文法典,并流传至今,成为游牧法制文明当之无愧的代表。在发展的过程中,与中央王朝法制在交流中互相影响、碰撞、融合,并最终融合到中华法制文明之中,成为多元一体中华法制文明的重要并独居特色的一元。
- 杨强
- 关键词: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