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谨慎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相当性——兼析具体危险犯的可罚性标准被引量:76
- 2006年
- 风险社会使很多危害行为都凸现出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因此常常被滥用。但是,由于立法上的先天不足,本罪在司法中必须更严格地恪守罪刑法定原则;由于该罪是具体危险犯,应该做出较抽象危险犯更严格的解释。认定本罪的关键是危险方法具有和放火等罪的危险相当性,即具有致人重伤、死亡的危险,且危险已经具有确定的指向对象、在正常的发展后会损害法益。
- 高艳东
- 关键词:风险社会罪刑法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从仇恨到接纳罪犯:个人与社会立场间的刑法抉择被引量:19
- 2006年
- 清醒理解个人与社会对待罪犯的态度的差异,理智地从社会立场看待罪犯,才能理性构筑符合社会进步的刑法理论。社会公众和受害人对罪犯的仇视,是刑罚产生并得以维持的心理渊源和社会基础,但社会性的刑法不能简单代替个人复仇。从社会化的立场审视,接纳罪犯成为现代刑法的逻辑起点。
- 高艳东
- 关键词:罪犯仇恨社会化接纳
- 规范学视野中预备行为可罚性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12
- 2005年
- 原则上处罚预备行为反映了刑罚权在发动时间上的过早提前,仅通过总则的规定处罚缺乏实行行为的预备犯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导致了事实上的主观归罪。为克服这些矛盾,应当把危险性大的与实行行为没有本质界限的预备行为作为未遂犯对待,在分则中对威胁重大法益的与实行行为脱离的纯粹预备行为单独规定构成要件和法定刑。
- 高艳东
- 关键词:可罚性法益未遂犯刑罚权
- 信用证诈骗罪疑难问题研析被引量:7
- 2006年
- 是否要求非法占有目的,是信用证诈骗罪的一个核心问题。从信用证的性质及我国信用证诈骗罪的功能、我国刑事立法特色以及罪刑法定角度讲,应坚持“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区别“骗取信用证”与“使用伪造、变造的单据、文件”关键不在于行为手段上的差别,而在于行为直接侵害对象的不同;将本罪认定为行为犯符合立法思维。
- 高艳东
- 关键词:信用证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
- 金融诈骗罪立法定位与价值取向探析被引量:36
- 2003年
- 金融诈骗罪刑事立法因其领域之特殊性而有其特定的价值定位与思维取向。就立法前提而言 ,实现在效益与安全价值之间的衡平与恪守后盾法性质是其立法定位。就保护法益而言 ,传统的以保护金融机构利益与静态所有权为重心的价值取向值得反思 ,此种法益保护观已落后于现代金融观念。就行为方式而言 ,金融诈骗行为的构造要素与传统诈骗罪行为有着很大差异性。而且 。
- 高艳东
- 关键词:金融诈骗罪金融信用构成要件
- 金融诈骗罪立法背景与原理论纲被引量:4
- 2004年
- 金融风险的双刃性与必然性是金融诈骗罪刑事立法的金融背景;信用制度的缺位导致金融越轨和金融诈骗的弱道德约束性则是金融诈骗罪刑事立法的现实背景。刑法介入金融的必要性在于:社会制度化与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应对措施上,金融诈骗罪的法定刑设置有诸多缺憾,在构成要件上也有特殊性。
- 高艳东
- 关键词:金融风险信用市场经济金融诈骗罪
- 运输毒品罪疑难问题研究被引量:16
- 2004年
- 运输毒品是指在一个法域内 ,行为人以流通毒品为目的 ,认识到是毒品但不明知毒品的用途 ,采用各种方式流通毒品 ,并不根据自己的意志使毒品流通于不同的控制者。帮助吸毒者运输、转移毒品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 高艳东
- 关键词: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
- 着手理论的消解与可罚行为起点的重构被引量:20
- 2007年
- 把一个固定的着手“点”预定为可罚行为起点,违反了刑法作为经验科学的规律,这是形而上学的自然科学主义思维,在今天应当被清算;而中国的着手理论更非可罚行为起点;因此,再建可罚行为起点理论是刑法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可罚行为起点应当从罪过的明确性、主体推动犯罪进行的不停顿性、行为的危险性和形式上的非法性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的具体判断。
- 高艳东
- 关键词:犯罪构成
- 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疑难问题研究
- 2003年
- 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的疑难问题集中地体现于二点:单位骗贷问题与非法占有目的。在疏理了对单位骗贷问题的无罪论、等同论和变通论等观点之后,重点阐释了变通论的不足与等同论的合理根据。对非法占有目的问题,应在应然上坚持客观主义立场的不要说,同时应注意认定此目的时的复杂情形。同时,对本罪客观方面的疑难之处,本文也予以简要分析。
- 高艳东
- 关键词:贷款诈骗罪犯罪构成非法占有目的犯罪行为
- 现代刑法中报复主义残迹的清算被引量:14
- 2006年
- 以“恶”为主线的传统刑法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报复色彩,报复主义起源于人性复仇本能,受到人类社会的相互性原则限制后,流变为罪刑均衡的报应论。但个人的复仇本能常被国家利用,国家权威本能更易增加新的复仇性,进而把罪犯视为社会的敌人。报复主义在解决犯罪的同时又酝酿着新的犯罪,现代刑法要特别警惕报复主义借国家权威主义哲学观发作。
- 高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