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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启新

作品数:7 被引量:45H指数:2
供职机构: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犯罪
  • 2篇要件
  • 1篇刑法
  • 1篇刑事
  • 1篇刑事司法
  • 1篇行贿
  • 1篇寻衅滋事
  • 1篇寻衅滋事罪
  • 1篇一般自首
  • 1篇如实供述
  • 1篇司法
  • 1篇投案
  • 1篇亲告罪
  • 1篇权利
  • 1篇主观
  • 1篇主观要件
  • 1篇自动投案
  • 1篇自首
  • 1篇自首制度
  • 1篇罪名

机构

  • 3篇北京第二外国...
  • 2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广州大学
  • 1篇北京第二外国...
  • 1篇郑州大学

作者

  • 7篇杜启新
  • 1篇韩阳
  • 1篇安文录
  • 1篇杨高峰

传媒

  • 1篇法学杂志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北京教育(高...
  • 1篇中国检察官

年份

  • 1篇2013
  • 3篇2007
  • 1篇2004
  • 1篇2002
  • 1篇2001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洗钱罪若干问题解析
修订后的洗钱罪条款虽然只是扩大了上游犯罪的范围,但因相关犯罪条款的相应修改,使得对于洗钱罪的准确把握更为复杂。运用刑法客观解释的原理对洗钱罪条款进行解析,可对相关争议问题给出自己的判断,从而对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做出正确的界...
杜启新范红旗
关键词:洗钱罪刑事司法法律解释
论寻衅滋事罪的合理定位被引量:30
2004年
在刑法分则的罪名体系中,相对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等相关犯罪而言,寻衅滋事罪是一个堵截性罪名(或称兜底性罪名),即: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符合上述相关犯罪的犯罪构成,就按该相关犯罪定罪处罚;只有在既未达到各相关犯罪的犯罪标准但又确实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而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才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以上论断,笔者就寻衅滋事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现行立法的建议。
杜启新安文录
关键词:寻衅滋事罪犯罪认定罪名体系犯罪构成财产权利
跨国公司境外行贿管辖权之实现被引量:1
2007年
跨国公司境外行贿案件的数量和危害程度近年来均呈急遽上升趋势,而对这种犯罪行为打击不力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问题更加严重。打击不力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对该类案件的管辖权实现不足。影响管辖权实现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经济利益的考虑、法律规制的困境以及母国不愿意追究等等,这些因素甚至对国际法的适用也造成了一定阻碍,因此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杜启新韩阳
关键词:跨国公司行贿跨国犯罪管辖权国际法
亲告罪立法比较研究被引量:11
2002年
亲告罪同非亲告罪相对应 ,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依据追诉条件对犯罪所作的分类。亲告罪立法有其重要价值 ,然而我国现有亲告罪立法因局限于绝对自诉追诉体制 ,立法范围过于狭窄。我国应在合理的程度内扩大亲告罪的立法范围 ,因而有必要突破现有的立法模式 ,借鉴其他国家立法成果 ,增设可公诉的亲告罪 。
杨高峰杜启新
关键词:亲告罪
危害人类罪的主观要件被引量:2
2007年
关于危害人类罪的罪过形式,结合国际刑法的规定和判例法,笔者认为:其一,对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全部罪行而言,其心理要件原则上均为故意和明知,除非在具体罪行的条文中有特殊规定;其二,《罗马规约》第7条关于危害人类罪的规定虽然提及了“明知”,但并未完整地揭示该罪的心理要件,而是要和第30条的规定结合起来才能完整地说明问题。因此,危害人类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即大陆法系中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普通法系中的“蓄意”和“明知”)。关于歧视意图,笔者提出:只有在涉及到那些明文要求歧视意图的罪行,即《罗马规约》第7条第1款第(8)项所列举的迫害行为,歧视意图才是不可或缺的法律要素;而对于危害人类罪的其他具体行为,如谋杀、灭绝、酷刑等,则无此要求。
杜启新
关键词:国际刑法国际罪行危害人类罪犯罪要件主观要件
论自首制度
自首制度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法律化,对于预防和惩治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79刑法对于自首制度的规定比较笼统(不够明确、具体),在实践中不好把握。'97刑法在立法上作了较大完善,最高人民法院也颁发了关于...
杜启新
关键词:自首制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免除处罚如实供述成立要件
文献传递
质量为本 强化特色 构建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培养体系被引量:1
2013年
为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家、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lO-2020年)》,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三十条”),深入推进学校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国际化、有特色、高满意度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从2012年3月开始,开展了历时三个多月的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以下简称“大讨论”)。
杜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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