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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冠男

作品数:27 被引量:39H指数:4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2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6篇政治法律

主题

  • 9篇刑法
  • 6篇犯罪
  • 5篇德国刑法
  • 4篇刑事
  • 4篇企业
  • 4篇合规
  • 3篇刑法典
  • 3篇法典
  • 3篇传染病防治
  • 2篇单位犯罪
  • 2篇盗窃
  • 2篇盗窃罪
  • 2篇虚拟财产
  • 2篇诈骗
  • 2篇诈骗罪
  • 2篇照护
  • 2篇治罪
  • 2篇司法
  • 2篇权益
  • 2篇未成年

机构

  • 26篇湖南师范大学
  • 2篇长沙学院

作者

  • 26篇赵冠男

传媒

  • 2篇太原理工大学...
  • 2篇邵阳学院学报...
  • 2篇怀化学院学报
  • 1篇哈尔滨学院学...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湖南师范大学...
  • 1篇衡阳师范学院...
  • 1篇前沿
  • 1篇犯罪研究
  • 1篇内江师范学院...
  • 1篇湖北警官学院...
  • 1篇中国人民公安...
  • 1篇湘潭大学学报...
  • 1篇时代法学
  • 1篇中国检察官
  • 1篇福建警察学院...
  • 1篇工会博览(理...
  • 1篇医学与法学
  • 1篇刑事法评论
  • 1篇中德法学论坛

年份

  • 2篇2024
  • 4篇2023
  • 8篇2022
  • 5篇2021
  • 3篇2020
  • 2篇2019
  • 1篇2017
  • 1篇2011
2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德国刑法对儿童性权益的保护--以《德国刑法典》第176、176a、176b条为视角被引量:5
2021年
对性侵儿童犯罪的有效惩治系各国刑法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德国刑法典》第176、176a、176b条对性侵儿童犯罪做出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通过对德国刑法中性侵儿童犯罪的修订沿革与立法现状、犯罪数据与刑事政策、法益内容与罪名属性、具体认定与司法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德国刑法对儿童性权益的保护具有刑事立法规定详尽、刑事司法运行规范、最大限度的儿童保护、最为全面的儿童保护等特点与优势。这对于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借鉴意义。
赵冠男
我国重大疫情防控法治体系之完善——基于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启示被引量:1
2020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现行重大疫情防控法治体系暴露出法律规定存在漏洞、配套规定陈旧过时和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鉴此,应从修改重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以及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等方面完善该体系。
赵冠男
关键词:传染病防治
企业合规视阈下单位犯罪的归责根据
2023年
在我国当下推行的企业合规制度改革中,对于企业合规的适用对象、企业类型和案件范围,存在较大争议,这都指向了单位犯罪的归责根据问题。域外国家的制度和理论显示,将企业和个人主体责任加以区分,基本上是所有国家的共同选择,也只有在以企业自身作为归责基础的前提下,企业由于合规而可以出罪才能够合乎理论逻辑。我国学者形成的共识观点也是,将组织体责任论作为单位刑事责任的基础,并将单位刑事责任的根据界定为对于特定法律义务的违反。由此,我国企业合规包括企业和个人主体,涵括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囊括轻罪和重罪案件,并应根据事前合规计划与事后合规整改、大中型企业合规与小微企业合规等不同类型,得出不同的处理结论。
赵冠男王泉玉
关键词:单位犯罪
轻罪治理背景下刑事制裁轻缓化探赜
2024年
轻罪治理是新时代我国犯罪治理的改革方向,表现为立法上的轻罪扩张、预防治理和司法上的“双降双升”及轻罪轻刑。对轻罪处理方式的矫正、对社会合理关切的回应以及对刑法谦抑原则的诠释虽为轻罪治理在我国的适用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但同时也面临重刑主义的治理困境、恣意司法的治理难题以及过度犯罪化的治理担忧等现实挑战。应从轻微刑罚制度的构建、犯罪过滤机制的健全、精准治理工作的深化、多元共治社会的倡导四个方面完善轻罪治理的适用路径。
陈浩赵冠男
关键词:犯罪治理轻罪刑事制裁轻缓化
“补救性最后手段”——社区矫正中电子定位监管之应用被引量:2
2021年
以《社区矫正法》第29条之规定为根据,社区矫正中电子定位监管措施面临由“常规性管理措施”向“补救性最后手段”的转型。在理念维度,既有实践中电子定位监管适用泛化折射出社区矫正的理念误区,在惩罚、安全、矫治三者之间,侧重惩罚或空谈安全并不可取,应以社区矫正对象为重心回归矫治本位。在制度层面,将电子定位作为常规管理措施面临理念、伦理、制度、体系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将其定性为补救性最后手段具有规范和现实依据。实践中应以电子定位监管的补救性和最后性指导具体规则的形成与适用。
赵冠男
关键词:社区矫正
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司法认定
2019年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核心要件。对于被执行人账户资金往来与转移、隐匿资产的判断而言,应着重分析资金往来背后所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仅以资金往来的存在而认定有罪;在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认的债权与其他债权之间,当事人选择先行偿付其他债务,并非对司法活动的妨害,不能认定有罪;对于“高消费”行为的惩处,应强调相关规定的递进关系,只有违反禁令且拒不悔改的行为,才能认定有罪。
赵冠男
关键词:拒不执行
目标、困境与突围: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之实现
2022年
"自愿性"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底和核心,在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中尤为重要。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自愿性旨在实现控辩平衡、特殊处遇和权利保障的基本目标。然而,其自愿性极易受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全的影响而陷入认知困境、心理困境、制度困境和价值困境。因此,在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中,要充分发挥律师的帮助作用,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司法审查,注重权利保护,进而全面实现认罪认罚案件中对未成年犯罪人自愿性的保障。
赵冠男赫思广
关键词:未成年人权利保护
秩序是如何产生的——读《无需法律的秩序》
2017年
《无需法律的秩序》一书的中心目的就是阐明一个具体的次生制度,即非正式控制的运作,并探索这一次生制度与法律这一次生制度的交叉互动。其揭示了“一个现实”,在夏斯塔县以及其他地方,人们持续同时维系着社会控制的非正式体系和法律体系,以一种精细方式将之混合。这是个提示,在实践中,规模效率的考量因素并不要求大众只能选择守夜人国家或全权国家。并得出了“一个结论”,法律制定者如果对促成非正式合作的社会条件缺乏眼力,他们就可能造就一个法律更多但秩序更少的世界。因此,请尊重和善待非正式规范。
赵冠男
关键词:非正式控制
论德国企业合规制度中企业所有人的监管责任——以德国《违反秩序法》第130条为中心
2023年
德国《违反秩序法》第130条对企业所有人的监管责任作出了专门规定,在德国企业合规制度框架中处于核心地位。由直接行为主体责任、被代理者责任、企业责任和企业所有人责任组成的“四维结构”,凸显了德国企业合规制度的典型特点。就企业所有人监管责任而言,其核心在于有效的企业监管与合规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具有“抽象危险犯”的性质,在实践中得以广泛适用。企业所有人监管责任的归结需要具备主体、行为、主观和客观处罚条件等各个方面的要件。德国企业合规制度中企业所有人监管责任的具体规定和适用实践,对于我国企业合规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参照意义。
赵冠男
中德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中“照护职责”之规范比较分析被引量:6
2022年
我国学者对于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中“照护职责”的现有分析存在实质不清、要素不明、判定不准等问题。根据《德国刑法典》第174条关于照护关系的规定,在具体的照护关系类型中,亲子关系和家庭关系首要考虑的是家庭伦理和性道德,所展开的是抽象的认定与推定,最为严格也最为特殊。参照德国刑法上照护关系的具体内涵以及以教养、照顾关系为主干、以滥用工作关系为补充、以亲子关系为特例的体系结构,应明确照护职责的实质在于,照护人在人身方面对受照护者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和心理的成长进行监督和引导,以及受照护者由此对照护人产生上下从属意义上的依附关系。照护人与受照护者之间性关系的发生意味着照护关系的扭曲和依赖关系的异化,实质上是对未成年被害人性自主权的不法侵犯。“人身照护标准”涉及人身而非财产关系,关注精神而非物质关系,注重心理而非经济依赖。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照护类型中的监护、收养职责属于法定条件严格的特别类型,看护职责属于照护职责的基底类型,学校教育接近于德国刑法上的教养关系,教育(培训)、医疗职责则可在工作关系框架内进行判定。立足我国法律规定和制度框架,可以对具体照护职责的判定规则加以展开。
赵冠男
关键词:法教义学德国刑法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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