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飞
- 作品数:7 被引量:46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民事权益”的类型化分析被引量:40
- 2018年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我国强制执行领域的重要制度,"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类型则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中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未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类型做列举式规定,仅有总体性概括,此种规定模式给法院执行程序的进行造成很大困扰,也增加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性。目前,司法实务界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实践做法存有差异,应予以明晰和统一。因而,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进行类型化分析,规定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租赁权等实体权益可作为"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迫在眉睫。
- 汤维建陈爱飞
- 关键词:民事权益类型化
- 巴西调解制度的新发展
- 2018年
- 巴西的调解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历程。2010年,与调解有关的第一个有效规定(即国家司法委员会2010年第125号决议)正式施行。2015年3月16日修订的《新民事诉讼法》对调解程序进行了规定。2015年6月,联邦参议院通过了更为精细的《调解法》。新法最重要的贡献在于,赋予了调解制度明确的法律地位,摒弃了此前调解未获法律授权的旧模式。两部法律相辅相成,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了巴西调解制度的发展。
- 陈爱飞
- 关键词:调解制度司法调解
- “原则+例外+动态”:虚拟财产侵权纠纷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建构被引量:3
- 2018年
- 在虚拟财产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不确定性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严格规则主义、法官自由裁量说、危险领域说在虚拟财产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领域呈现出不同的态势,若仅以某项单一规则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依据远不足以解决现实审判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应当在严格规则主义下讨论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而后根据虚拟财产侵权纠纷之特性,分析举证责任分配中可能运用的特殊规则,最后对严格规则主义与特殊规则在审判中的动态调整予以明晰,建构"原则+例外+动态"三重模式的虚拟财产侵权纠纷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 陈爱飞
- 关键词:虚拟财产严格规则主义
- 再审指导思想研究——以有错必纠到依法纠错为视角
- 2018年
- 当前我国正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推动国家治理法治化。法治治理作为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冀望于以法治治理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司法公正。在再审程序改革中具体表现为指导思想的变化,即从"有错必纠"到"依法纠错"指导思想的过渡。"有错必纠"原则的确立有其现实基础,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以致以"有错必纠"为原则的再审程序正面临价值选择失衡、诉讼效率低下、生效裁判之既判力与司法终局性受损等问题。因此,需对其予以理性反思。如今,以"依法纠错"为核心的再审程序指导思想正逐步改变以往长期坚持的"有错必纠"的再审理念。从"有错必纠"到"依法纠错",是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法治化进程中的重大进步。
- 陈爱飞
- 关键词:民事再审程序有错必纠依法纠错程序性制裁
- 论家事审判法院的独立构建
- 2019年
- 我国现行家事审判机构与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审判效率低下、审理周期过长、割裂家事案件的整体性和统一性等。为此,应在家事审判庭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和司法制度,通过智能化司法、程序的整体性与集中性审理,推进家事审判队伍与机构的专业化建设。同时,以大国司法理念为指导,借鉴域外家事审判法院的成功经验,构建独立的家事审判法院,解决各类家事纠纷及其衍生的其他纠纷。
- 陈爱飞
- 编纂民法典的意义及若干问题述评
- 2017年
-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为严格贯彻《决定》中“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了“两步走”的编纂思路.
- 汤维建陈爱飞
- 关键词: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制度建设依法治国中共中央
- 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的品格被引量:3
- 2019年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所涉范围甚广,既有对立法程序、行政程序的关注,也有对诉讼程序的探讨。其中,由基本特点与基本理念共同构成的程序法治的品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的理论核心。程序法治的品格主要围绕程序法发展的规律性与科学性,探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更深层次的内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序法治的品格主要包括两大层面的内容:其一,基本特点,具体表现为普适性与国情性的统一、静态性与动态性的统一、法律性与政策性的统一以及阶段性与终极性的统一;其二,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为程序法治与实体法治并重、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平衡。
- 汤维建陈爱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