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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海

作品数:2 被引量:4H指数:1
供职机构: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抗辩
  • 1篇责任保险
  • 1篇责任保险人
  • 1篇赔偿
  • 1篇赔偿模式
  • 1篇票据
  • 1篇票据抗辩
  • 1篇和解
  • 1篇保险人

机构

  • 2篇黑龙江大学

作者

  • 2篇董惠江
  • 2篇徐广海

传媒

  • 2篇学术交流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11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民事抗辩与票据抗辩
2011年
法律意义上的抗辩,并不是哪个部门法上的专有概念。仅从一般意义上说,抗辩表述为"一方当事人行使权利时,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对抗或疑义"是比较准确的。正因为如此,在民商法领域,民事抗辩和票据抗辩既有概念内涵的一致性,也有普通法和特别法意义上的关联。比较而言,民法上对抗辩从概念到类型化分析都有比较成熟的理论成果,制度的功能仅限于否定或迟滞相对人的权利行使,而票据法上的抗辩,除了具有抗辩的基本语义,更侧重抗辩制度的独特设计对票据流通所起的作用,因此,票据抗辩就有了票据法上核心制度的意义。此外,从票据权利的不可分性,票据行为的文义性、独立性等特点,还可以找到民事抗辩和票据抗辩的种种不同。
董惠江徐广海
关键词:抗辩票据抗辩
责任保险人参与赔偿模式的路径选择被引量:4
2013年
抗辩与和解控制模式,虽可以控制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保障保险人利益,却不免"异化"为保险人通过保险合同不当干预被保险人的手段,严重损害被保险人乃至第三人利益。而抗辩与和解义务模式,在美国保险公司具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服务团队、法官衡平裁判的环境下尚有困境,面对制度移植中的立法成本及"同质性"规则下保费的提高,对我国责任保险制度而言显然并不适合;台湾地区"保险人参与权"模式既避免了被保险人因"被代理"抗辩与和解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开通了保险人"参与"之路径,消除"遥控"的弊端,又明确了保险人滥用参与权之后果,完全可以借鉴,并进一步做体系化的设计,形成我国责任保险人参与模式的路径。
董惠江徐广海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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