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中心
- 作品数:1 被引量:6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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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言志”对汉语诗歌音乐本质的规定——借助现象学方法再论“诗言志”被引量:6
- 2004年
- “诗言志”是对汉语诗歌最基本的规定和描述,其中,“志”可同时训为“记忆”、“止于心上”、“心之所至”。因而“诗言志”具有以下内涵:首先,汉语诗歌具有“我思”性,即所谓“在心为志”;其次,与“我思”密切相关的,便是“诗言志”所体现出来的时间性。“志”的三重含义,其实质便是过去、现在、未来的共在,这便是西方哲学中的内在时间形式,这在康德哲学,尤其是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哲学中得到深入阐述。因此,汉语诗歌不仅仅是一个语言事实,同时也是一个时间事实,是歌唱主体对于世界的时间化感知。“诗言志”为汉语诗歌的内在音乐本质提供了规定性,同时内在地规定了了汉语诗歌的言说对象、言说方式以及诗歌阅读方式等。
- 沈亚丹
- 关键词:汉语诗歌音乐言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