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江
- 作品数:24 被引量:57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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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未得逞”新议
- 2010年
- 关于我国刑法典第23条第1款所规定的犯罪"未得逞"的含义,我国刑法学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即犯罪结果说、犯罪目的说和犯罪构成要件说。这三种观点都有片面性,难以解释所有犯罪的未遂犯。应该用"犯罪客体说"阐释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实行行为没有侵害到而只是威胁到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说"能对我国刑法学界通说所概括的四种犯罪既遂形态类型作出合理的解释。
- 张永江
- 论共同过失犯罪被引量:14
- 2006年
-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聚讼颇多,特别是围绕共同过失犯罪能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国内外刑法理论界更是长期存在着肯定与否定之争,难以形成基本的共识。面对我国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借鉴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应从正确贯彻刑事政策、完善刑法理论、正确理解共同过失的构造、正确追究刑事责任、兼顾诉讼便利等方面确认共同过失犯罪应当成立共同犯罪。
- 舒洪水张永江
- 关键词:共同过失犯罪共同犯罪刑事政策刑事责任
- 论侵吞不法原因委托物行为的定性
- 2019年
- 对于受托人侵吞不法原因委托物的行为是否成立侵占罪这一问题,理论界产生了极大争议,目前主要存在肯定说、否定说与折中说这三种观点。否定说认为不法委托人因丧失了对不法原因委托物的返还请求权而丧失了所有权,且不存在“拒不退还”的问题。折中说认为不法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非法委托关系刑法不应保护,因而成立侵占脱离占有物罪,但刑法基于对财产秩序的保护,只要求委托信任关系是一种事实上的关系即可。相比较而言,肯定说更为妥当。肯定说认为不法原因委托物被国家没收之前,其所有权仍归属于委托人,将不法委托物解释为刑法中的“财物”符合体系解释的要求,且并未损害法秩序的统一性。
- 张永江宋西茹
- 关键词:财物侵占罪
- 论教唆犯未遂的范围——刑法第29条第2款的检讨与完善被引量:5
- 2007年
- 教唆犯的未遂涉及到教唆犯和未遂犯两个刑法理论上有争议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刑法第29条第1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存在未遂形态,而对第2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则存有争议。本文拟就教唆犯未遂的范围略陈管见,探讨“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含义,指出刑法第29条第2款所存在的缺陷并对该款提出完善建议。
- 张永江
- 关键词:检讨
- 毛泽东依法反腐思想初论
- 2017年
- 毛泽东依法反腐思想作为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始于土地革命时期,发展于抗日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后渐趋完善。毛泽东依法反腐思想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他重视法制反腐,制定了多部反腐败法律文件;主张严格执法,坚持从严治腐;初步建立起依法反腐的监督制度。认真学习毛泽东依法反腐思想的精髓,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完善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统一的《反腐败法》;加大执法力度,综合治理腐败;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腐败预防体系,对于我国开展反腐败斗争,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要价值。
- 张永江王朔
- 关键词:毛泽东
- 论刑民交叉案件中被害人的保护
- 2020年
- 目次一、引言二、刑民交叉案件中被害人保护存在的问题(一)程序上的问题(二)实体上的问题三、刑民交叉案件中被害人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一)"重刑轻民"思想的影响(二)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冲突(三)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 张永江曹岚欣
- 关键词:刑民交叉案件被害人保护重刑轻民
- 我国刑法兜底条款司法适用的完善被引量:9
- 2015年
- 刑法兜底条款是刑事立法者为了保护法益,严密刑事法网,在犯罪构成要件的列举式规定之后所作的概括性规定,可分为罪名的兜底条款和犯罪构成要件的兜底条款两类。刑法中兜底条款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兜底条款在司法适用中由于种种原因遭遇困境,进而有必要完善兜底条款的司法适用,在司法适用中必须遵守同类解释规则,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完善司法解释,发挥案例指导作用,方可合理适用兜底条款,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 张永江秦星
- 关键词:兜底条款
- 法律硕士刑法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基于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
- 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难以满足创新型法律硕士(以下简称"法硕")人才培养的需要.案例教学因其注重实践性与创新性的特点在法硕教育中得到一定的运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小觑的问题,亟待完善.以法硕刑法案例教学为例,当前教学面临着教...
- 张永江
- 关键词:创新型人才
- 论间接正犯概念之消解被引量:1
- 2016年
- '间接正犯'是极端从属性理论下弥补共犯处罚漏洞的产物,本应随着极端从属性说的式微而退出刑法舞台,然而多数论者将'间接正犯'视为正犯反使其愈发扩张。事实上,关于间接正犯'正犯性'论证的观点难以自圆其说。立足于二元区分体制与限制正犯语境,间接正犯行为结构具有实行从属性特征,符合共犯从属性理论的第一层次要求,具备成立共犯的行为基础;于第二层次要素从属性中采取最小从属性说,在此观念下间接正犯概念失去适用的空间,原来的'间接正犯'类型行为可还原为共犯形态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场合、利用他人的错误的场合、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的场合、强制支配行为场合,幕后行为人应按教唆犯论处。
- 张永江成波
- 关键词:间接正犯共犯
- 网络时代刑法解释论的现实抉择、挑战及其应对被引量:2
- 2020年
- 法律的滞后性与社会的多变性决定了刑法客观解释论是我国应对网络犯罪理论与实践做出的双重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网络时代刑法客观解释论存在明显的扩张化趋势,并不断冲击着罪刑法定原则的底线。“主观的客观解释论”名义上是以主观性来纠偏过度的客观性,但实则为主观解释论的翻版,并不可取。从恪守罪刑法定原则、克服刑法滞后性的角度来看,在坚持刑法客观解释论的前提下,为刑法客观解释的扩张化设定刑法用语的可能含义、刑法体系解释规则及罪名规范保护目的三大约束要素,从而将其限定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下是更为妥当的选择。
- 张永江宋西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