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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波

作品数:8 被引量:12H指数:2
供职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犯罪
  • 2篇刑法
  • 2篇未成年
  • 2篇未成年人
  • 1篇刑法问题
  • 1篇刑法学
  • 1篇刑事
  • 1篇刑事犯
  • 1篇刑事犯罪
  • 1篇刑事规制
  • 1篇性侵害
  • 1篇学分
  • 1篇有组织犯罪
  • 1篇正犯
  • 1篇人身
  • 1篇人身权
  • 1篇人身权益
  • 1篇社会
  • 1篇社会学
  • 1篇社会学分析

机构

  • 8篇湘潭大学
  • 4篇湖南中医药大...

作者

  • 8篇成波
  • 2篇黄明儒
  • 1篇张永江

传媒

  • 1篇佛山科学技术...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天水行政学院...
  • 1篇宜宾学院学报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 1篇公民与法(综...
  • 1篇法学教育研究
  • 1篇湘江法律评论

年份

  • 1篇2024
  • 1篇2023
  • 2篇2021
  • 1篇2019
  • 3篇2016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构建“理实融合”双轨制教学模式——以刑法学经典阅读实践为切入点
2024年
刑法学经典阅读的探索与实践,是符合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改尝试。从阅读书目选取到指导阅读、专题研讨、总结点评、创新研究等阶段的具体运用,形成了构建生成性教学、拓展课程方式、打造“师生共同体”等可迁移性经验,通过在教学实践中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增强教师启发能力、构建长效评价体系三方面发力,以进一步提升教学效果,对于构建“理实融合”双轨制教学模式具有天然优势和价值,这种模式建构有助于法学教育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黄明儒成波
关键词:课程教学模式
论间接正犯概念之消解被引量:1
2016年
'间接正犯'是极端从属性理论下弥补共犯处罚漏洞的产物,本应随着极端从属性说的式微而退出刑法舞台,然而多数论者将'间接正犯'视为正犯反使其愈发扩张。事实上,关于间接正犯'正犯性'论证的观点难以自圆其说。立足于二元区分体制与限制正犯语境,间接正犯行为结构具有实行从属性特征,符合共犯从属性理论的第一层次要求,具备成立共犯的行为基础;于第二层次要素从属性中采取最小从属性说,在此观念下间接正犯概念失去适用的空间,原来的'间接正犯'类型行为可还原为共犯形态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场合、利用他人的错误的场合、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的场合、强制支配行为场合,幕后行为人应按教唆犯论处。
张永江成波
关键词:间接正犯共犯
我国现代化社会转型影响有组织犯罪的机理与驱动因素被引量:5
2023年
现代化社会转型的不稳定性导致法律规范的更替不及时抑或供给不足,深刻地影响着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及其态势。在我国现代化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同时期影响有组织犯罪发生与激增的因素各有侧重,具有最大影响力的是经济趋利化和政治权力异化。“唯经济至上”是有组织犯罪发生的“源动力”,贫富不均与社会分层是犯罪有组织化的“聚集力”,经济转轨中的趋利化是有组织犯罪逐利的“驱动力”,“权力异化”是有组织犯罪迭代的“助推剂”。权力作为的缺失是有组织犯罪形成非法控制的“催化剂”,权力滥用、腐败是有组织犯罪走向高级形态的“催熟剂”。
黄明儒成波
关键词:有组织犯罪犯罪原因社会学分析
民刑衔接视角下《民法典》第191条之理解与适用被引量:1
2021年
《民法典》第191条仅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延迟至其成年后开始起算,并未对受害人成年后的诉权设置实体、程序上的限制条件,也未限制其成年前的诉权且不排除其成年前的刑民程序处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性侵害行为往往具有高度的民刑同构性,在受害人成年前可归纳为未得到处理、非判决性处理和已判决处理三种类型。由此第191条的适用会面临受害人成年前民刑责任追究的多元情形与成年后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对接难题。适用争点的制度本质在于民事权益与未成年人利益特殊保护间的平衡、特殊民事权益法定代理的有限性、特定民事请求权在刑事程序的特殊运行模式。具体衔接路径在于,不论受害人成年前如何处理,其成年后依据第191条均可诉讼主张损害赔偿,且指向典型的民事侵权之诉;以典型的民事损害赔偿标准为基础,结合其成年前的处理分情形予以酌减、补充等司法适用的考量。
成波
关键词:未成年人性侵害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被引量:1
2019年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进城务工的劳动力群体日趋庞大,但由于受户籍、经济等种种因素限制,不得不将子女留在农村,以致出现了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群体。随之而来的即是农村留守儿童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日益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留守儿童缺失父母监护、维权意识不强,施害者犯罪成本过低等。故应对的路径可从三方面着手,即构建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人身权益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大犯罪成本,助力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留守儿童人身权益的保护。
成波
关键词:城镇化进程农村留守儿童人身权益法治保障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职业禁止适用问题症结与破解路径--基于93份相关裁判文书的分析被引量:1
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的职业禁止制度虽然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得到了一定的适用,但尚存在适用整体孱弱、职业禁止范围不明确、“从其规定”条款的适用倾向“一刀切”等问题。症结在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职业禁止定位模糊、职业范围缺乏适用标准、职业禁止“刑法规定”与“其他法律规定”协调性不足。可从确定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职业禁止的普遍适用性、扩大职业禁止的范围、明确“从其规定”的适用主体及衔接路径三方面予以破解。凡是有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者,均由法院对其宣告适用职业禁止,终身禁止其从事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职业。
成波
关键词:司法适用
刍议累犯从重处罚的理论根据——基于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的思考被引量:1
2016年
立足于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刑罚观思考累犯从重处罚的理论根据,是重要的研究途径。报应主义强调刑罚是对已然之罪的回顾,刑罚赖以存在的合理依据是社会正义;功利主义则主张刑罚是对未然之罪的前瞻,刑罚的目的根据是预防犯罪。在这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下单一地审视累犯从重处罚,理论各有不同,却都有失偏颇。报应优先、兼顾功利,才是累犯从重处罚较为合理的理论归依。
成波
关键词:报应主义功利主义
微信红包的刑法问题与规制路径被引量:2
2016年
微信红包既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下的时兴事物,又是蕴藏着刑事风险的新事物。其在自身运营过程中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沉淀资金池"之情形,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微信红包用户在收发红包过程中亦需警惕贿赂、赌博、洗钱、诈骗、盗窃等犯罪。刑法用以规制时需注意坚持金融创新、二次违法、罪刑法定原则,以免阻碍微信红包正常发展。具体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谦抑性处理微信红包自身运营过程中所涉犯罪;另一方面须依法严惩微信红包用户需警惕的刑事犯罪。
成波
关键词:刑事犯罪刑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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