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红
- 作品数:88 被引量:465H指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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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 法史学研究方法及其在部门法中的运用被引量:2
- 2009年
- 法史学的研究要还原历史,还要考察历史的演进,最后对"真实"要进行理论的分析,也就是要探求规律,探索历史演变的规律。"求得真实"也应该是部门法研究的基本方法,只是与史学研究的对象有别而已。对法律史研究成果的运用,对部门法的研究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史学研究的方法和原则,对于部门法的研究同样适用。部门法的研究中,无论是采用法史学的研究成果,还是运用法史学的研究方法,都应该充分注意到其"真实"性。
- 马小红
- 关键词:保安处分法史学研究方法部门法
- 唐王朝的法与刑被引量:7
- 2006年
- 关于唐代法律的研究成果颇丰,但也存在片面和局限之处,比如以往的研究过分依赖《唐律疏议》,以致连一些正史中的志、传及一些官修史书等基本资料都很少发掘利用。资料的局限难免造成研究视野的狭窄和研究结论的重复,如果我们在资料方面稍花气力,就会感到唐代的法制有更多的教训和经验值得我们去总结,对唐法(而不局限于唐律)更深刻的探讨与研究,也许尚需假以时日。
- 马小红
- 关键词:唐代法制
- “确定性”与中国古代法被引量:19
- 2009年
-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征是否可用"卡迪司法"解释和归纳,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卡迪司法"本身含义;二是中国学者为说明中国古代法律是,或者不是"卡迪司法"而各自运用的史料以及对相同史料的不同解释;三是中国古代法律是否可以用"确定性"或没有确定性的"卡迪司法"来描述、评论。正本清源,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法当然不是韦伯所说的那种具有理性的确定性的法,但也更不是"卡迪司法"。以确定性评价中国古代法律本身就是一个历史的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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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权变变通
- 中国古代社会的法理学被引量:4
- 2009年
- 中国古代法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对一些具体问题和制度也有细致入微的论述——如肉刑、复仇、大赦及律令例的相互关系、立法变法的具体程序、法言法语的准确表达及一些具体条文的更改。梁启超曾作《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将中国古代法理研究的内容分为"法之起因"、"法字之语源"、"旧学派关于法之观念"、"法治主义之发生"四个方面。其中。
- 马小红
- 关键词:中国古代社会法理学人性恶统治者法治主义法家
- “经义折狱”与中国传统法的精神被引量:1
- 2006年
- 被现代社会普遍接受并赞赏的'法律至上',与中国古代法的传统可谓格格不入。'守文定罪'不但难为断狱的法官博得执法如山的美名,反而经常会因此被人们视为'酷吏'或'刀笔吏'。汉代'被污恶言'而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的张汤,由于'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状,皆穷其本',被时人斥为'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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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酷吏刀笔
- 近代中国宪政的历史考察被引量:4
- 2011年
- 西方宪政在近代能够影响中国并在中国发展,首先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与近代宪政相契合的因素,自鸦片战争到戊戌变法半个世纪,中国社会对西方议会制度的探讨和逐步接受,说明中国传统对西方宪政审慎而积极的态度。1905年后,迫于战争威胁的中国加速了宪政的实践,正是这个加速使传统在宪政的发展中失落,人们过于注重形式而忽视宪政所需的文化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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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宪政启蒙议会
- 简析五代的立法状况被引量:2
- 2008年
- 文章梳理了五代时期的8次立法,认为以往学界多因五代的"滥刑"及司法黑暗而忽视甚至否定五代的立法,其实五代的立法承上启下,多有建树,其对宋以后的法律体系具有深远影响。由于对五代法律的全面研究尚有待深入,作者从梳理基本史料入手,以立法为中心,提出了五代立法技术、御史台在立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等值得关注的问题,并考辨了重刑与滥刑的不同。
- 马小红
- 关键词:重刑
- 古代调解案例中的法律智慧被引量:3
- 2022年
- 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一大特点。生动、鲜活的古代调解案例呈现出的古人的法律智慧,对当下社会的纠纷化解、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不无裨益。古代调解案例中所体现的多元的纠纷调解依据、和缓的纠纷解决原则、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程序及彻底化解纠纷的无讼理念也给今人以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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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法”“天下之法”——中国古代的两次法治思潮
- 2018年
- 中国历史上的两次法治思潮,即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法治与明末清初的新法治,都是应历史发展之运而产生的。尽管法家法治提倡"以法为本",但其宗旨与目的在于维护君主集权,与现代法治南辕北辙,所以被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批判为"一家之法"。新法治在批判法家法治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下之法"的主张,弘扬了儒家的民本思想。以现代法学的视角考察,法家法治虽然在春秋战国的变革中取得了成功,但我们不能因其历史上曾经取得的成果而否定其对现实法治发展所具有的巨大的消极作用,不能忽视新法治对它的分析批判。新法治思潮是中国原汁原味的启蒙思想的产物,其发掘分析了诸多与现代社会法治契合的中国传统元素,是当前法治发展中应该尤为被关注的传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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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法家法治启蒙思想
- 试论法家与秦政及其对后世的影响被引量:3
- 2023年
- 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缔造了一个统一的秦帝国,但是这个帝国的寿命不足16年。法家进化的历史观与富国强兵、集中君权、重刑重罚的思想成就了秦国的帝业也造成了秦朝“无限皇权”的暴政。秦政将法家与暴政捆绑在了一起。汉及后世政治家、思想家对法家与秦政的反思经过了一个从制度到理论的过程。反思的结果是:使秦创立的皇帝制度从“无限皇权”转变为“有限皇权”,主导思想从法家独霸转变为以儒为主、杂糅各家,古代的中央集权制由此而得以延续完善。
- 马小红
- 关键词: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