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军
- 作品数:39 被引量:257H指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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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经济管理艺术更多>>
- 刑事物证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8
- 2016年
- 刑事物证因为其稳定性、客观性和在现代司法中的重要作用被人誉为新的证据之王。但是,当下刑事物证的保管链条不健全、物证鉴定公信力不足、涉案财物出口不畅和物证替代品盛行等问题仍然困扰着中国的刑事司法,需要认真地加以研究和解决。为此,我们应当改革物证的保管体制,建立公检法一体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健全和规范物证的保管链条,确保侦查机关内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的中立性,对物证进行及时的处理,规范物证替代品的使用,以充分发挥物证的作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 何永军
- 关键词:物证刑事司法
- 我国刑事司法公众认同的现状及改善被引量:1
- 2012年
- 根据政治社会学的相关原理,结合我国的制度和国情,可以从有代表性的焦点个案、刑事案件的再审率、刑事信访申诉的情况、暴力抗法情况等四个方面来观察和度量我国刑事司法公众认同的程度和水平。从这四个方面的情况来看,我国刑事司法的公众认同正在朝着良性方向发展,但目前刑事司法的认同程度和水平仍然不甚理想,有待进一步提高。而要提升我国刑事司法公众认同,就必须从意识形态、结构和个人三方面同时进行努力。
- 何永军
- 关键词:刑事司法公众认同合法性合法化
- 论人民调解的公共产品属性被引量:1
- 2012年
-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调解的群众性、民间性和自治性属性已受到了部分挑战。为了科学地进行制度建设,有必要寻找新的方法和视角对人民调解进行重新定位。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审视,人民调解已是一项公共产品,目前其生产和供给主要存在"集团提供、私人生产","政府提供、政府生产"和"政府提供、私人生产"三种形式,其中第一种和第三种最为有效、值得提倡。在新的时期应当按照公共产品的定位来配置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开展各项建设活动。
- 何永军
- 关键词:人民调解公共产品
- 从辩诉交易看刑讯逼供治理被引量:4
- 2006年
- 刑讯逼供是中国刑事司法的一大恶瘤。由于口供在当前中国刑事司法中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故应转换对刑讯逼供的治理思路,变以“堵”为主转为以“疏导”为主,吸收辩诉交易的合理因素,完善“坦白从宽”政策,实现刑事司法中口供的获取合法化,从而根本上减少和消除刑讯逼供的发生。
- 何永军
- 关键词:刑讯逼供口供辩诉交易刑事司法
- 电子证据认证亟待解决的课题被引量:3
- 2010年
- 电子证据在我国目前司法中的适用情况不容乐观,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要走出当前的困境,必须科学定位电子证据,尽快完善相关证据规则,建立和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与辅助措施。
- 何永军
- 关键词:电子证据证明力
- 传统商人文化传承与我国质量立法被引量:2
- 2011年
- 振兴我国的质量事业,必须借助我国的传统文化资源,尤其是商人文化资源。我国传统商人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清除奸商文化,将良贾文化(或儒商文化)弘扬光大是我国商人文化传承的历史使命。但不难发现,目前事与愿违,当下中国奸商文化盛行,而良贾文化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传承与弘扬。这种状况是与我国当前质量立法的诸多缺陷分不开的,为了摆脱商人文化传承上的尴尬,更好地弘扬良贾文化,未来制度建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一方面通过法律的激励措施加强对良贾文化的正面引导,允许儒商团体开展儒商认证,赋予儒商相应的法律优待,使其成为一种成功的标志,从而形成使人人争当良商的局面;另一方面完善相关质量立法,用法律的手段去防御和打击奸商,使人人不敢为奸、不能为奸、不愿为奸。
- 何永军
- 关键词:奸商儒商文化传承
- 刑事证据法的制度转型与研究转向——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线索的分析被引量:13
- 2008年
- 20世纪初美国法学界曾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生过激烈论争,证据学家威格莫尔与法律改革家豪尔乃是论争中对立的双方,其论争的历史贡献在于引出了近现代西方证据法(学)发展的两大论题:"证据法应以证明性为中心还是以可采性为中心"与"如何处理证据规则的实现和诉讼程序的构建之间的关系"。确立与构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界的诸多争论与威格莫尔和豪尔当年的论战存在诸多"历史相似性",故有必要进行关联审视。由于我国证据立法以证明性而非可采性为中心,证据规则的实践运行环境不容乐观,理论研究也因为一直受到证据学进路的统摄而不能获得独立。为摆脱困境,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界应当以学科建制的探讨为契机,实现中国证据法的制度转型,即构建以可采性规则为中心的证据规则体系,旨在防止误判与价值权衡。同时实现证据法学的研究转向,即实现中国的证据学之法学转型、人权法转型及相对于实体法的独立性转型。
- 万毅林喜芬何永军
- 关键词:刑事证据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论刑事和解的合法性与合法化被引量:8
- 2009年
- 刑事和解的兴起是21世纪初年中国刑事司法中发生的最重大、最深刻的事件之一。实行刑事和解并不会导致私人复仇的泛滥,也不能说搞刑事和解就是国家推卸责任。刑事和解不仅不违反罪行法定、罪刑均衡原则,而且也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正义的精神相契合,刑事和解的兴起并不会破坏中国的法治建设。但刑事和解也有缺点和局限,弄不好会削弱对犯罪的预防,诱发新的司法腐败,故必须通过相关技术设计来实现其合法化。如何做到既发挥刑事和解的积极作用又将其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乃是立法者面临的一大考验。
- 何永军
- 关键词:刑事和解话语合法性合法化
- 《全宋词》所见宋代诉讼及司法
- 2006年
- 宋朝司法官吏仍死守着无讼、去讼的主张,然民间一时“好讼”成风,不过对其“好讼”也不可过分夸大。个案显示宋代司法有其优点,但仍太任情随意、缺乏技术理性,正义常常仅在司法官吏的一念之间,而由文人艺术家充当司法官员是宋代司法极其灵活的重要成因之一。
- 何永军
- 关键词:全宋词宋代诉讼司法
- 刑事再审听证制度的重构被引量:1
- 2010年
- 全国各地基本都存在再审听证的实践,但是却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立法对再审听证作出规定。各地听证程序规定不一,同时大多存在规定模糊、操作过于灵活等情况。完善再审听证制度,将再审听证上升为全国性法律范畴,同时明确提起再审听证的主体,细化听证程序,并对听证费用的负担作出合理分配,是现行立法亟需解决的问题。
- 何永军朱建平
- 关键词:再审听证